【基层法治】枣庄市中区永安司法所积极创新开展“小组式”人民调解


【基层法治】枣庄市中区永安司法所积极创新开展“小组式”人民调解

为深入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枣庄市中区永安司法所积极创新工作模式,探索开展“小组式”人民调解,调解工作更加扎实有效。

整合调解力量。根据调解员的工作经历,设立三个调解小组,每个小组由调解经验丰富的干警或基层法律工作者担任组长,各个调解小组擅长调解的纠纷类型不同,一组在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方面调解经验丰富,二组擅长解决合同类纠纷,三组擅长调解劳动争议和侵权纠纷。

矛盾化解责任到小组。每个村居由包村干警、法律顾问和调解主任建立了村(居)调解小组,司法所在接到村民的调解申请后,由村(居)调解小组先进行初步调查,了解纠纷情况,在根据纠纷类型,指派司法所调解小组进行调解,司法所调解小组对纠纷采取“一跟到底”原则,对矛盾纠纷进行日常跟进直至纠纷化解或转法律程序。

依托“智慧调解”平台线上线下相结合。利用平台监测社会矛盾纠纷,规范监督调解员工作行为,村(居)调解小组第一时间通过平台上报矛盾纠纷,利用“智慧调解”平台,整合配置调解资源,矛盾化解责任到小组,缩减调解流程,缩短调解时间,节约调解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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