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國慶和俞渝的離婚風波尚未平息,兩人關於噹噹網控制權之爭又起波瀾。2020年4月26日,噹噹網發佈官方聲明稱,噹噹創始人李國慶“搶奪公司公章”,已報警處理。李國慶則回應稱作為公司董事長,有權依法全面接管公司。
據噹噹網官方發佈的消息,4月26日早間,李國慶夥同5人,闖入噹噹網辦公區,搶走幾十枚公章、財務章,公司已經報警。噹噹網以及關聯公司公章、財務專用章失控期間,任何人使用該公章、財務專用章簽訂的任何合同、協議以及具有合同性質的文件或其他任何書面文件,公司將不予承認。公章、財務章、財務部門章即日作廢。
界面新聞此前報道,多名噹噹網內部員工提供了事發時李國慶在公司內張貼的《告全體員工書》。
該告知書稱,噹噹網的股權結構中,李國慶與俞渝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合計持股91.71%,基於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財產共有原則,李國慶目前實際持股45.855%,公司其餘兩位股東均支持李國慶。因此,李國慶目前實際獲得53.87%的支持。
李國慶稱已於4月24日依法召開臨時股東會,作出決議,公司依法成立董事會,由李國慶、俞渝、潘躍新、張巍、陳立均擔任董事,同時通過新的《公司章程》。同日,公司依法召開了第一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選舉李國慶先生為董事長與總經理。自4月24日俞渝不再擔任噹噹執行董事、法人、總經理,選舉其為董事。李國慶作為噹噹董事長、法人、總經理,有權依法全面接管公司,負責公司經營管理。
對於此次突發事件,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接受界面新聞採訪時表示,此事關鍵在於4月24號召開的臨時股東會決議的效力如何。
“如果4月24號臨時股東會的召集程序合法,決議的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那這個決定是有效的,也就是說李國慶可以當選為公司董事長,同時被董事會聘任為公司的總經理。那麼李國慶去公司取得公章,也是於法有據的。”劉俊海說。
劉俊海強調,臨時股東會就召集成員、表決成員而言,一定要程序嚴謹,要看是否通知過俞渝本人。如果並未通知,則召集程序存在瑕疵,俞渝可以去法院申請撤銷這份股東會決議,“但是必須有證據表明該臨時股東會議的召集程序、表決程序瑕疵,而且內容違反了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公司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無效。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會議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股東可以自決議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
界面新聞注意到,4月26日晚,噹噹網副總裁闞敏召開媒體溝通會回應李國慶搶走公章並接管噹噹一事。闞敏表示,目前噹噹網仍掌握在俞渝手中,管理層都支持俞渝,李國慶提到的股東大會為其單方面召開,噹噹網管理層並不知情。
但李國慶隨後對媒體表示,稱接管公章財務章是第一步,第二步是組班子,第三步將進駐噹噹開展辦公,給俞渝貼封條。他還表示已經得到了小股東的支持,“在任何意義上超過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