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0862 證券簡稱:銀星能源 公告編號:2020-29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股東大會審議的議案6、議案8、議案9均因未獲得出席會議的非關聯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議案12因未獲得出席會議的非關聯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故議案6、議案8、議案、議案12經股東大會表決未通過,除此之外,沒有修改或新增議案的情況;
2.本次股東大會不涉及變更前次股東大會決議的情況;
3.本次股東大會採取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4.上述事項不會對公司的日常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的情況
(一)會議召開時間、地點和召集人
1.現場會議召開時間:2020年4月15日(星期三)下午14:30。
①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時間為2020年4月15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過深交所互聯網投票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時間為2020年4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時間。
3.現場會議召開地點:寧夏銀川市西夏區六盤山西路166號寧夏銀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辦公樓202會議室;
4.召開方式:採取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5.會議召集人:寧夏銀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6.會議主持人:董事長高原先生;
7.會議的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二)股東出席的總體情況
1.出席現場股東大會股東及股東授權委託代表2人,代表股份285,649,200股,佔公司總股本706,118,997股的40.45%。
2.通過網絡投票的股東25人,代表股份18,431,294股,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2.61%。
(三)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見證律師出席了本次股東大會,受疫情影響,獨立董事王保忠先生以視頻方式列席本次會議。
二、議案審議表決情況
(一)議案的表決方式
本次會議採用現場記名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對本次審議議案進行了表決。
(二)議案的表決結果
本次股東大會審議的議案1-11均為普通議案,經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決權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贊成為通過;議案12為特別決議案,經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決權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贊成為通過。本次股東大會第6項議案、第8項議案、第9項議案、第10項議案和第12項議案為關聯交易議案,關聯股東中鋁寧夏能源集團有限公司對第6、8、9、12項議案均需迴避表決。
表決結果如下:
議案1:公司2019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
總表決情況:
同意289,920,10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5.3432%;反對41,20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135%;棄權14,119,19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4.6432%。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
同意5,830,20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29.1647%;反對41,20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2061%;棄權14,119,19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70.6292%。
表決結果:通過。
議案2:公司2019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
總表決情況:
同意289,908,00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5.3392%;反對53,30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175%;棄權14,119,19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4.6432%。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
同意5,818,10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29.1042%;反對53,30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2666%;棄權14,119,19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70.6292%。
表決結果:通過。
議案3:公司2019年度財務決算報告。
議案4:關於公司2019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議案。
總表決情況:
同意289,804,80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5.3053%;反對158,10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520%;棄權14,117,59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4.6427%。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
同意5,714,90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28.5879%;反對158,10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7909%;棄權14,117,59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70.6212%。
表決結果:通過。
議案5:關於公司2019年度報告全文及摘要的議案。
議案6:關於公司2020年度日常關聯交易計劃的議案。
總表決情況:
同意5,830,20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29.1647%;反對42,80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2141%;棄權14,117,59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70.6212%。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
同意5,830,20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29.1647%;反對42,80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2141%;棄權14,117,59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70.6212%。
關聯事項說明:
本議案涉及關聯交易,關聯股東中鋁寧夏能源集團有限公司代表股份284,089,900股,在表決本議案時迴避表決。
表決結果:未通過。
議案7:關於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融資計劃的議案。
總表決情況:
同意289,815,30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5.3087%;反對147,60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485%;棄權14,117,59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4.6427%。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
同意5,725,40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28.6405%;反對147,60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7383%;棄權14,117,59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70.6212%。
表決結果:通過。
議案8:關於向控股股東申請委託貸款暨關聯交易的議案。
議案9:關於向中鋁財務有限責任公司申請流動資金借款暨關聯交易的議案。
總表決情況:
同意5,818,10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29.1042%;反對54,90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2746%;棄權14,117,59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70.6212%。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
同意5,818,10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29.1042%;反對54,90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2746%;棄權14,117,59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70.6212%。
議案10:公司及全資子公司關於向寧夏銀行申請流動資金借款暨關聯交易的議案。
總表決情況:
同意289,803,20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5.3048%;反對159,70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525%;棄權14,117,59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4.6427%。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
同意5,713,30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28.5799%;反對159,70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7989%;棄權14,117,59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70.6212%。
關聯事項說明:
因公司獨立董事王幽深先生在寧夏銀行擔任獨立董事的任期於2019年12月20日屆滿且離任尚未超過十二個月,本議案涉及關聯交易,但並無任何股東需就此議案迴避表決。
表決結果:通過。
議案11:關於公司擔保的議案。
議案12:關於控股股東變更避免同業競爭承諾的議案。
會議同時聽取了獨立董事述職報告。
上述議案1、3-12經公司八屆二次董事會審議通過,議案2經公司八屆二次監事會審議通過。具體內容詳見2020年3月24日在《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網址: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關公告。
三、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寧夏方和圓律師事務所馬楠律師、王璐律師為本次股東大會出具了法律意見書,其結論性意見為: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出席會議的人員資格和召集人資格,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等相關事宜均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股東大會表決程序和結果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1.經與會董事和記錄人簽字確認並加蓋董事會印章的股東大會決議。
2.寧夏方和圓律師事務所為寧夏銀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寧夏銀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