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高速交警“百日行動”違法及事故案例

案例一

2020年4月13日下午2時許,S2002太原二環高速太長互通段,一輛黑色小橋車快要錯過出口,突然從第一行車道穿過第二、三行車道和導流線直接向右側強行變道,導致引流線外正常行駛的大貨車立即向右側躲避,撞向右側護欄,同時小車撞向大貨車左後輪,萬幸的是無人受傷。

經過勘查,小車駕駛人負事故全責。交警提醒:駕車途中一定不能分心駕駛,一旦錯過高速出口,正確的做法是到下一個出口下高速然後返程。

山西高速交警“百日行動”違法及事故案例

案例二

2020年4月15日上午,G2516東呂高速寶塔山隧道西口開始交替放行,一輛晉J牌照的車輛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穿行於應急車道,但這一行為早已被現場疏導交通的執勤民警記錄下來。當事人對自己違法佔用應急車道的行為供認不諱,將會被處以記6分,罰款200元的處罰。

眾所周知,應急車道是為警車、消防車、工程救險車、救護車等執行緊急任務所開闢的專用通道。這條通道暢通無阻,才能確保救援的及時和高效。否則,應急通道如果被佔用,導致救援等執行緊急任務的車輛受阻,無法及時到達現場處理事故、排險、疏導、搶救傷員,不僅會造成財產的重大損失,甚至會危害傷者的生命安全。

山西高速交警“百日行動”違法及事故案例

案例三

2020年4月19日22時36分許,高速六支隊四大隊民警巡邏至G5京昆高速352公里附近時,發現右側應急車道內停著一輛小型客車,該車輛未開啟任何燈光且車後未設置警告標誌,旁邊車流量非常大,十分危險。

下車後民警發現車內駕駛位置躺著一人,車門反鎖無法打開,民警喊司機也無任何反應,民警持續敲打副駕駛車窗及前擋風玻璃三分鐘後,駕駛位置一中年男子才緩緩打開車門。車門打開,一股濃濃酒味撲面而來。經詢問,該男子稱自己叫宋某某,自己喝酒了但沒有開車,車不是他開的。其他人開到這裡,後來就不知道了。由於夜間該路段為轉彎處,車流量很大十分危險,民警遂將宋某某帶回大隊處理。

回大隊後,經過轄區視頻卡口比對,該車輛的駕駛人就是宋某某在證據面前,宋某某承認自己駕駛機動車。民警用呼出氣體酒精含量檢測儀對宋某某進行檢測,檢測數值為142mg/100mL,宋某某涉嫌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行為,民警依法將其帶往醫院進行抽血檢測。

經詢問,宋某某當晚與朋友聚餐時飲白酒半斤左右,之後從河底收費站上高速準備回陽泉,因酒後意識不清走錯了路,感覺無繼續法行駛,於是停靠在路邊睡覺。根據法律規定,民警對其作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五年內不得重新考取的處罰,涉嫌刑事犯罪部分,已移交支隊重案組進一步處罰。

山西高速交警“百日行動”違法及事故案例


高速交警溫馨提示:

高速公路上大型貨車違法佔道行駛極易誘發惡性交通事故,其主要危害有以下幾點:  

(一)貨車突然佔用快車道變道超車,後方車輛來不及避讓,極易引發追尾事故;

(二)貨車車速較慢,大型貨車在快車道上行駛會導致後方車輛積壓,降低通行效率。

為了保障您及其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請遵守交通規則,安全駕駛,平安出行!


山西高速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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