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97萬死亡賠償金咋分,公婆狀告兒媳、孫子

三湘都市報·新湖南客戶端4月20日訊(記者 楊昱 通訊員 周馳宇)因設備故障,文傑(化名)不幸死亡,家屬獲得97萬元的死亡賠償金。但這筆賠償金卻引發了家庭糾紛,公公、婆婆把兒媳和孫子告上了法庭。

4月20日,記者從寧鄉市人民法院流沙河人民法庭獲悉,由於法官及時調解,總算讓這家人和睦如初。

【糾紛】

賠償金之爭

公婆狀告兒媳孫兒

文傑在寧鄉市某企業工作,妻子在服裝廠上班,15歲的兒子在長沙讀書。本該其樂融融的一家,卻在2019年8月的某天被打破。

那一天,由於設備發生故障,導致文傑不幸死亡。公司為他申請了工傷賠償,與此同時,還通過當地的人民調解委員會,給文傑妻子劉芳(化名)先予支付了40萬元。經協調,剩下的57萬元將保管在文傑生前所工作的公司賬戶內。

賠償金的分配原本已經商議好,文傑的父母卻突然表示要多分些。這是為何?對此,文傑的父母解釋道:“按照法規,我兒子工傷死亡後,國家每月會返一筆供養親屬撫卹金給我們,可是兒子的死亡證明、火化證明全在兒媳手上,她又不肯跟我們辦,這讓我們不能接受。”

與兒媳協商無果後,公婆將兒媳、孫子一併告到了寧鄉市人民法院,要求重新分割這筆死亡賠償金。

【交鋒】

為了孩子

公婆與兒媳都不肯讓步

法院內,承辦法官龔洪勝考慮到原被告雙方關係特殊、要求分割的財產性質特殊,決定組織庭前調解,緩和雙方關係。

“兒子喪事花費的2.8萬是我們出的,我們要得不多,只要個15萬元,主要是替孫子保存著。孫子還未成年,要是兒媳改嫁了,這個錢怎麼辦?我們要多分點錢,也是為了孫子。”面對法官,老人說出了自己“變卦”的緣由。

對於公公、婆婆的起訴,兒媳劉芳也有自己的看法。劉芳說,自己打工掙的錢不多,以後孩子用錢的地方還很多,錢肯定是會花在孩子身上的。“我們一個是沒了丈夫,一個是沒了父親,兒子現在才15歲,讀書、生活都需要用錢,這筆撫卹金和死亡賠償金應該歸我們所有。”

雙方的第一次調解,從中午一直持續到下午5點多,終因雙方均不肯作出讓步,不歡而散。

“雖然第一次調解沒成功,雙方都很強硬不肯讓步,但這個案子只能調解,如果進入庭審,不僅會使雙方更加對立,更有可能導致家庭之間的關係難以挽回。”經過第一次調解,法官發現,從主觀上來講,雙方之所以不肯讓步,都並不是為了多得多少錢,而都是從孩子的未來出發的。“客觀上講,雙方都請了律師,也明白瞭解死亡賠償金的財產分割不是遺產分割,一般是按第一順位繼承人平均分配,也就是文傑的父母能分到近50萬元,遠超劉芳的預期。”

【結局】

三次調解終於將這家人勸和

2020年清明節,承辦法官龔洪勝抓住掃墓的契機,驅車來到兩位老人鄉下的家中,再次組織雙方調解。雖然雙方見面後氣氛依舊緊張,但通過“背靠背”的調解,法官意識到雙方都有讓步的想法。藉著這股勢頭,法官再次勸其庭前調解。“雖然文傑意外死亡,但你們依然是一家人,有割捨不斷的血緣關係,應當以家庭為重、以親情為重……”

4月10日,在第三次調解中,雙方達成一致,兩位老人還表示再從自己的份額中單獨拿出2萬元給孫兒,同時將所繼承的文傑的遺產也全部贈與孫兒,並寫進了協議。“做爺爺奶奶的肯定都想你將來有出息,說實話我們拿這些錢也用不完,將來你要有困難,隨時可以和我們說。”兩位老人牽著孫兒的手說。“爸、媽,對不起,之前是我誤會你們了,我一定會把兒子帶好,我也會一直對你們盡孝的。”劉芳拉著兩位老人的手說,雙方冰釋前嫌。

4月17日,雙方當事人在承辦法官的見證下將所有領款手續均辦理妥善,一家人露出了久違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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