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陽縣檢察院召開全市首例人民監督員親歷未成年人附條件不起訴宣告訓誡會


山陽縣檢察院召開全市首例人民監督員親歷未成年人附條件不起訴宣告訓誡會

(供稿:山陽縣人民檢察院 周京)4月27日山陽縣檢察院召開了對未成年人張某某的附條件不起訴宣告訓誡會,首次邀請人民監督員親歷宣告訓誡會,法律援助律師、所在學校代表、法定代理人等也參加了此次活動。

未成年人張某某因一時糊塗盜竊他人物品,被公安機關提請逮捕,山陽縣檢察院審查後認為張某某歸案後能夠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認罪悔罪,積極賠償損失,取得了被害人諒解,遂做出不捕決定。該案移送審查起訴後,承辦檢察官對張某某的成長經歷、人際關係、家庭環境等方面做了詳盡的社會調查。經審查並結合張某某作案時的情節、認罪態度,徵詢偵查機關、援助律師、法定代理人、被害人等多方意見,檢察官認為張某某雖符合起訴條件,但作案時系不滿18週歲未成年人,有多個從輕、減輕處罰情節,依據《刑事訴訟法》決定對其作附條件不起訴。

在宣告、訓誡儀式上,檢察官向張某某及其法定代理人宣讀了《附條件不起訴決定書》,闡明瞭不起訴的理由和法律依據,對涉案未成年人進行訓誡教育,闡明其行為的刑事違法性和社會危害性。根據社會調查等情況,深刻分析了犯罪原因,對其今後的學習和生活提出了有針對性的意見和建議,殷切希望涉案未成年人一定要痛定思痛、痛改前非,要對黨和國家懷有感恩之心,要明白知錯能改,善莫大焉的道理。同時還向與會人員強調了犯罪記錄封存的相關規定及保密義務。

與會的人民監督員、法律援助律師、所在學校代表、法定代理人當場分別對不起訴人進行了感化教育,教導其吸取教訓,迷途知返,改過自新。針對在辦案中發現的家庭教育存在的不當之處,檢察官對法定代理人進行了親職教育,引導家長增加對孩子的溝通了解,對孩子多關心和愛護,引領孩子走上人生正軌。涉案未成年人深刻反省了自己的行為,表態一定會珍惜改過自新的機會,其法定代理人也表示會積極配合檢察機關的後續幫教工作,加強與孩子的溝通、交流。

通過未成年人不起訴宣告訓誡這一莊嚴的司法儀式,對涉罪未成年人進行訓誡,既讓未成年人感受到了法律的權威和司法的嚴肅性,加深了對法律的敬畏感,又用司法的溫情讓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強化家庭共同體的責任感,幫助未成年人認識到自己的犯罪根源所在,早日重歸正途。山陽縣檢察院通過邀請人民監督員等各界人士參與該次不起訴宣告訓誡,在確保不公開的情況下,充分聽取各方意見,把檢察權置於人民監督之下,促進了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工作的規範化,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責編:陝西法制網 李朋

值班主任:姚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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