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養老保險基金管理,打擊養老保險領域欺詐騙保行為,維護基金安全有效運行和參保人員的合法權益,促進養老保險制度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發展,現將有關違規領取養老保險待遇的有關情形公告如下:
一、享受養老保險待遇人員、工傷供養人員去世後,直系親屬不在規定期限報備,繼續領取養老金、生活困難補助金的情形;
二、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判刑、失蹤,直系親屬不在規定期限報備,繼續領取養老金和生活困難補助金的情形;
三、重複領取社會保險待遇情形;
(一)區內機關事業單位、企業職工、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三類待遇,同時享受兩類待遇以上者;
(二)在我區享受待遇並在寧夏以外的其他省同時享受待遇人員;
(三)在職死亡認定為工亡人員,在領取工亡一次性喪撫費的同時又領取養老保險一次性喪撫費。
以上違規情形一經發現,我局將追回違規領取待遇,對於拒不退回的,將移交司法部門進行處理,所涉及金額較大的,視情節將追究其刑事責任。
監督舉報電話:0954-6016756
隆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