灼見 中國銀行“原油寶”事件的思考

美國時間2020年4月20日,WTI 5月原油期貨結算收跌55.90美元,跌幅305.97%,報-37.63美元/桶歷史上首次收於負值。4月22日,中國銀行公告稱,“原油寶”交易跟隨WTI原油5月期貨合約CME官方結算價-37.63美元/桶進行結算或移倉。並公告稱,鑑於當前的市場風險和交割風險,中行自22日起暫停客戶“原油寶”(包括美油、英油)新開倉交易、持倉客戶的平倉交易不受影響。中國銀行以原油期貨負價進行結算,這意味著持有“原油寶”美國原油5月合約的多頭投資者,不僅虧完本金,還要補交保證金。在中國銀行“原油寶”交易裡中國銀行相當於中介期貨公司,為境內個人客戶提供掛鉤境外原油期貨的交易服務,客戶自主進行決策,盈虧自負。中國銀行從中抽取交易佣金。由於是100%保證金,所以沒有槓桿交易。

目前投資者質疑的是原油寶在產品設計上有缺陷,移倉時間太晚、強制平倉失效。4月21日是美原油05合約最後一個交易日,而中行原油寶按其規則應在4月20日晚上10點停止交易和啟動移倉,結算價應為11.70美元/桶左右,而不是CME收盤結算價-37.63美元/桶。強制平倉最低保證金比例要求為20%,為什麼會穿倉?對於投資者的質疑中國銀行也都進行了說明,可投資者是否認同這種極端情況下的規則解釋?

值得思考的是:

1、中國銀行內部風控和業務人員前期是否充分做到風險提示和建議?

2、“原油寶”交易的預警機制是否發揮了作用?

3、銀行內風控人員是否充分了解“原油寶”交易的操作流程、極特殊情況下的風險和國際原油期貨業務規則?

而同業內,4月21日建設銀行和工商銀行相繼發佈公告和風險提示,並在一週前已經為原油期貨產品客戶完成移倉。他們的平倉價格基本在21-20美元/桶。雖然部分投資者也有一定的虧損,但不至於發生中國銀行這樣極端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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