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避执行酿大错,移送拒执严处罚

撰稿人:执行局 柳艳艳

近日,我院依法将被执行人李某某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线索移交山海关公安分局侦查。

申请人刘某某与被执行人李某某、杨某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某、杨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风险告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责令其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李某某依然我行我素,拒不配合,未向本院申报财产情况,利用执行和解规避执行,故意隐藏财产,致使案件一年多无法执行,被执行人李某某已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为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我院执行局将集中力量,重点打击拒执行为,让“老赖”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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