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婚姻法:離婚時 3樣財產歸屬女方 男方鬧也沒用

對於婚姻很多人都有著不同的看法,但是毫無疑問的每個人都希望自己能遇到能和自己攜手走完後半生的另一半。因此在一些短視頻網站上,一旦有人上傳一些老人恩愛的視頻,都會收到很多點贊。可實際上,因為如今的時代,很多人在對於婚姻都有了不同的理解,這就導致最近幾年離離婚率直線上升。而在離婚時,財產分配是一個大問題,有些夫妻總是因為財產的問題進行爭吵,但是有3樣財產,男方是不能進行分割的。

2020婚姻法:離婚時 3樣財產歸屬女方 男方鬧也沒用


1、婚前財產,這一點都是一樣,無論是女方還是男方,只要是自己的婚前財產,那麼對方就無權分割。在進行財產分割時,都是分割的都是婚後財產,比如夫妻一起買的房子和車子,這些財產就會通過談判來分割。所以在離婚時,女方在看到男方要求分割婚前財產時,一定要拒絕。

2、遺囑中歸屬女方的財產,遺囑在我國不是很流行,一般流行在國外。但還是有一些老人在去世之前,會立下一個遺囑,將自己的財產進行分配。如果在遺囑中有明確是給女方的財產,那麼在離婚時,男方也是不能要求分割的。

3、女方獲得的賠償款,如果女方因為一些事故而獲得一筆賠償款,那麼在離婚是時,男方也是無權要求女方對賠償款進行分割的,無論男方用什麼這是婚後財產等理由,女方都是可以很明確拒絕的。只不過這一點很多的女性朋友都不知道嗎,因此在分割財產時就會把自己的賠償款分割給男方。

其實離婚不僅會對夫妻雙方造成影響,更會對自己的父母、孩子造成影響,因此沒有到必要的時候,最好還是不要離婚,有時候夫妻之間談談心就能夠解決很多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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