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用盡所有證據“幹掉你”?華為、中興組合痛擊康文森!「知識產權專欄·第六十五期」

如何用盡所有證據“幹掉你”?華為、中興組合痛擊康文森!「知識產權專欄·第六十五期」

如今,提及智能手機,OPPO、華為幾乎是人盡皆知,其外觀設計和諸多功能,總會讓人眼前一亮。

但在今年年初,夏普突然起訴OPPO侵犯了其手機通信技術相關的WLAN專利,隨後,OPPO進行防禦和反攻,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複審委員會就涉案專利提起專利無效請求,並於7月底,成功無效掉涉案專利。

外行看熱鬧,內行看門道。其實,近年來,伴隨著多元化、智能化的發展,手機通信市場的競爭也是日益激烈,從以往專利侵權案件週期較長的情況來看,OPPO和夏普之間的專利攻防戰並未結束,最後誰家專利最耐抗,猶未可知~

如何用盡所有證據“幹掉你”?華為、中興組合痛擊康文森!「知識產權專欄·第六十五期」

作為對手,為了搶佔市場,需要彼此競爭,但在另一種情況下,“敵人”也有可能成為“朋友”,那便是:遭遇“專利流氓”!

華為&中興,與康文森的“恩怨情仇”

關於華為、中興和康文森之間的“恩怨情仇”,可以追溯到2014年。

2014年4月,康文森致函華為,表示其購買獲得了原屬諾基亞公司的部分SEP(標準必要專利),並主張華為涉及侵害其專利權,需要華為獲得他的許可授權;

其後一直到2017年2月,康文森和華為就此事進行了多年磋商,仍未達成專利許可協議;

2017年7月,康文森因SEP專利許可費率糾紛,將華為、中興訴至英國法院,並請求法院判定華為、中興侵犯其4件英國專利;

2017年12月,康文森向華為提供了其主張標準必要專利的清單,該清單包含了其在中國獲得授權的1011件專利,目前均為有效。

面對康文森的步步緊逼,華為和中興要麼與康文森協商達成專利許可,要麼就需要對康文森持有的專利提起無效宣告請求。

隨後,華為、中興與康文森之間展開了長達數年的“博弈”。

2018年4月,英國法院駁回華為中興關於司法管轄權的異議,華為、中興提起上訴;

2019年1月,上訴被法院駁回;

2019年3月,英國高等法院裁決,康文森提出的索賠標準過高,認為華為需賠付10萬英鎊,中興需賠付6萬英鎊;

2020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審理華為訴康文森案,裁定康文森不得在本院三案作出裁定前,申請執行德意志聯邦共和國杜塞爾多夫地區法院於2020年8月27日作出的一審停止侵權判決;

2020年9月,康文森向最高院知產法庭提出複議,綜合考量後於9月11日複議決定,駁回康文森複議請求;

2020年10月12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做出無效決定,認為201610182839.0號專利不符合專利法實施細則第43條第1款的規定,將上述專利權全部無效。

華為&中興“組合拳”,暴擊康文森

康文森,作為一家非專利實施實體(NPE),僅以專利許可為主要業務,針對康文森的種種行為,華為和中興開始反擊,相繼在英國對康文森提起專利無效宣告。

另外,在國內,華為和中興則以“組合拳”方式來進攻。

首先,針對康文森持有的中國專利,提起了無效宣告請求,隨後,向法院提起確認專利侵權及許可費率糾紛。

在專利無效請求過程,針對涉案專利,華為和中興的無效宣告理由和證據幾乎一致:

(以第200810210997.8號專利為例)

× 不符合 《專利法》第22條第2款:不具備新穎性;

× 不符合《專利法》第22條第3款:不具備創造性;

× 不符合 《專利法》第26條第3款:說明書公開不充分;

× 不符合 《專利法》第26條第4款:權利要求沒有以說明書為依據;

× 不符合《專利法》第33條:權利要求修改超範圍;

× 不符合 《專利法實施細則》第20條第1款:權利要求保護範圍不清楚;

× 不符合《專利法實施細則》第21條第2款:權利要求缺少必要技術特徵。

專利複審委員會,通過多方證據對比,最終作出決定:

第36813號、第36823號專利無效審查決定,宣告康文森第200810210997.8號、第01809873.8號發明專利全部無效。

康文森受挫,大部分專利被判無效

根據媒體和相關部門陸續公佈的結果來看,康文森專利中,一半以上被判無效。

2018年8月8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複審委員會對涉案專利作出“宣告專利權全部無效”的審查;

2018年8月17日,針對華為、中興於2017年9月提起的無效宣告請求,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複審委員會作出“宣告專利權部分無效”的審查書;

2019年4月22日,針對華為就涉案專利第二次提起的無效宣告請求,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複審委員會,作出“宣告專利權全部無效”的審查決定書;

2019年7月4日,就康文森訴華為、中興專利侵權案件,英國法院專利法庭就其中一件專利作出裁決,認為涉案專利在權利要求1基礎上有效,但其他無效;

2020年1月8日,就康文森訴華為、重型專利侵權案件,英國法院專利法庭認為涉案專利中No. 1878177和No. 3267722 部分有效,而涉案專利No. 3197206全部無效。

……

在這場持續了多年的專利較量中,其實是各有輸贏的。康文森的部分專利被判無效,而華為、中興則被判需要承擔一定的侵權或賠償責任。

如何用盡所有證據“幹掉你”?華為、中興組合痛擊康文森!「知識產權專欄·第六十五期」

專利無效,成為了一種競爭手段

從OPPO、華為、中興……等案件中我們可以看出,侵權之戰,需要付出的時間和精力是巨大的,也需要學會利用正確高效的方式,進行維權和反擊:

被訴專利侵權了,要提專利無效;

競爭對手科創板IPO了,也要提對方核心專利無效;

這十年來,專利無效的應用越來越豐富,專利無效也成為了一種競爭手段。

來源:中國知識產權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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