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不论三论

人间的善恶有标准吗,答案应该是肯定的。有人认为违法即恶,合法则善。然而,法律不可能囊括所有的社会现象,况且制定律法的人也有自己的一些选择。那么,在律法条文涉及不到的地方,善与恶应该如何判断,判断的标准又是什么,在科学技术发展到时间和空间都不是人类生活障碍的时代,这个问题的解决对人类社会的发展尤为重要。

记得过小年时国人家家户户都要祭灶。祭祀时,家长们把蜂蜜或糖浆涂抹在灶口,或者在灶台上摆一盘糖果,都企望将灶神爷爷的嘴吃得甜甜的,使他老人家在向老天爷报告家人的善恶时能够多说几句好话。可见灶神在履行着监管人间善恶的职责。问题是亿兆民众,每家每户都有一个灶神,假如灶神都按照每家的愿望和要求开展工作,人类社会是一个什么样子,恐怕没有谁能回答得了。灶神的存在使我们可以得出一个唯一的结论:人类社会的善恶是客观的同一的,决不可能人人为是。如果换个说法国人祭祀的难道不是人间善恶的标准?

然而,标准既然是客观的、同一的,人们对事物善恶的判断又为什么大相径庭,千差万别,有时甚至是鸡同鸭讲,莫衷一是?纵观有文字记录以来的历史,人们对善与恶的标准好像从来就没有达成过共识,每个人都是以自己的意愿和好恶来确定事物的善恶,所以才会发生家主们在灶神嘴上抹蜜糖的事儿。

明人袁了凡根据发生在孔子与其弟子之间的两件事,概括出了孔子判断事物善恶的标准。即:“不论现行而论流弊,不论一时而论久远,不论一身而论天下”,对于当下的社会生活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孔子生活在春秋时期的鲁国,他有两个学生子贡和子路。鲁国的法律规定,鲁国人如果被别人卖到别的诸侯国作奴婢,若有人能把这些人给赎回来,鲁国政府就发奖金给他。子贡赎人回来却没有接受政府的奖金。孔子认为子贡的行为是错误的,不是善举。子路看到有人掉到水里就把落水的人救了出来。落水者非常感激,送一头牛给子路表达谢意,子路接受了。孔子很高兴,并说:“从今以后,鲁国就会有很多人去救那些掉水里快淹死的人了。”

孔子认为:人做事情必须有原则,其行为要能移风易俗,帮助社会改良不好的习俗;要起到能教化百姓的作用,能给百姓做榜样;个人做事不能凭自己的爱好,喜欢怎么做就怎么做,要照顾社会大众。子贡的行为显然难以起到从上作用。鲁国的社会状况是富人少,穷人多,如果把赎人接受政府的奖赏当作不廉洁,是恶行,今后谁还敢做赎人的事情?从这里我们看到孔子的善恶标准是以能否促进社会的进步为尺度的。每一个社会成员都要为自己生存的社会的成长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如果因为自己的喜好而造成对社会伤害,其行为一定是错误的,是恶。任何人都不能脱离社会而自行其事。如果我们所做的事情可以在很长的时间里引导社会大众移风易俗,得到的利益不仅是我们自己一人,而是全天下的人,其行为就是善,如果其行为初看似善,而一旦流行则产生危害他人的后果,其行为就是恶。子贡和子路所做的事情产生的影响截然相反。子贡所做的好像是善,其影响却是阻碍其他人去赎人回国,似善而实恶;子路所做的事影响别人也会很勇敢去救人,所以是善。

如果我们站在孔子的角度审视东晋时期的所谓竹林七贤,又会得出怎样的一个结论呢?

所谓竹林七贤是指魏末晋初的七位名人:阮籍、嵇康、山涛、刘伶、阮咸、向秀、王戎。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任诞》说他们“七人常集于竹林之下,肆意酣畅,故世谓竹林七贤”。俗话说:窥一斑而可见全豹。我们看一则发生在刘伶身上的故事大概就可以知道竹林七贤的所作所为了。刘伶喝酒醉了,在屋子里面光着身子闹酒疯,有人进屋子找他。见此情景来人就讥讽他此种行为,他却对来人说:天地是我的房屋,屋子是我的衣裤,你们为什么要钻进我的裤裆里来。对刘伶的行为,孔子会如何评价呢?若“不论现行而论流弊,不论一时而论久远,不论一身而论天下”,所谓的七贤实为七恶。此七人若做早生一千多年和孔子共同生活在春秋时期,怕是象少正卯一样做了春秋战国时期政治家们的祭刀之鬼。论文学他们丢失了建安风骨,致使两晋时期玄学之风盛行,论政治品格他们朝秦暮楚投机取巧,论社会生活他们行为乖张喜怒无常。从目前可以看到的资料,这七个人没有一件可以引导社会向上的行为,若是不看现行看流弊实在也是乏善可陈,说其流毒千年也毫不为过。

用我们现代人的眼光来看子贡和子路,子路为善,子贡是恶无疑。子贡不但败坏了制度的严肃性,还带了富人可以不遵守法律制度的坏头,从表面现象来看,子贡为国家节约了经费,承担了国家的义务,却没有享受制度规定的权利。他以自己认为的方式对待国家的法律制度,流弊下去对社会的破坏是很难现象的,只有义务而没有对应权利的事情是不可能长久存在的。七贤等人的行为纯粹是极端个人主义,其社会影响更是一无是处。

太阳底下无新事。拿古人说事目的就是想让今天的人们对号入座。如果我们用“三不论三论”的标准来看当今世界上的大V和所谓的网络红人,其善恶便一目了然。子贡、子路、刘伶等人被当时之人称为贤的原因,就是他们都是当世名人,有点类似互联网时代的网红。山川异域,古今异时,但是风月同天。像那些标榜“我的器官我做主,穿过大半个中国来睡你”之流的网络雷人,其行为如何能称之为善,流毒开来只能给社会带来无尽的伤害,根本无助于社会的完善和发展。对待这样的问题我们即不能被道德绑架,更不能被极端个人主义所裹胁。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必须为社会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至少不要成为社会进步的负能量。吃瓜群众,在地球人对善恶的客观标准达成共识前,以“三不论三论”衡量自己的行为,做一个负责任的社会成员,行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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