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藥監局迴應華海藥業召回含致癌物降壓藥原料藥

國家藥監局介紹浙江華海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纈沙坦原料藥中檢出微量N-亞硝基二甲胺(NDMA)雜質有關情況:國內涉及使用華海藥業纈沙坦原料藥的5家生產企業的上市產品中NDMA超出限值,國內涉及使用華海藥業纈沙坦原料藥的共有6家制劑生產企業,湖南千金湘江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纈沙坦膠囊(國藥準字H20103521)尚未出廠,其他5家生產企業的上市產品中NDMA超出限值,分別為重慶康刻爾製藥有限公司的纈沙坦氫氯噻嗪膠囊(國藥準字H20080097)、海南皇隆製藥股份有限公司的纈沙坦分散片(國藥準字H20050508)、哈爾濱三聯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的纈沙坦分散片(國藥準字H20061058)、江蘇萬高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的纈沙坦氫氯噻嗪分散片(國藥準字H20090262)、山東益健藥業有限公司的纈沙坦分散片(國藥準字H20090319)。上述5家制劑生產企業已停止使用華海藥業纈沙坦原料藥,按規定召回相關藥品。上述5家制劑生產企業已按規定召回相關藥品。此次涉事藥物不會對患者造成嚴重健康風險,但出於安全考慮,應採取停止銷售、召回等風險控制措施。國家藥監局新聞發言人提醒,正在服用纈沙坦藥品的患者一定不要擅自停藥,擅自停藥對於高血壓患者的風險更直接且嚴重。是否停藥或者換藥一定要在醫生的指導下進行,可以聯繫醫生更換其他不涉及召回的含纈沙坦藥品或者選擇其他藥物替代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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