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失發生後,應該怪誰?

劉潤老師在其公眾號“五分鐘育兒學堂”裡分享了一個很重要的原則:判斷損失發生後應該怪誰,就是看誰因此受損失。

借鑑文中的故事,跟兒子討論了他最喜愛的玩具被2歲的妹妹損害後應該怪誰。

他開始說怪妹妹,是妹妹搞壞了他的玩具。

於是跟他分析,不管怪不怪妹妹,你的玩具壞了,誰受的損失最大?

他想了想說他的損失最大,是他自己沒有把玩具藏好,怪他自己。

於是順著文中的思路又問他,在學校老師讓你選人一起做一件事,最後事情沒有做到,應該怪誰?

他說怪他自己,沒選對人。

至此,我們的親子教育和寫信告一段路,隨後要小心呵護這個思維。

這個判斷標準來自哪裡呢?我想到了“科斯定律”,想到了那個火車與亞麻的案例:

從前火車都是燒煤的,燒煤就會噴出火星,這種燒煤噴出火星的狀況是改不了的,所有火車都有這個特性。這時候,一輛火車經過一塊農地,這塊農地的農夫種的是亞麻,他們把700噸亞麻堆在了鐵路邊上。這亞麻是農夫的,鐵路邊的農地也是農夫的。亞麻放在這農地上,沒有礙任何人的事兒。但是火車經過的時候,它噴出的火星,把那700噸亞麻給燒了。火車公司把人家的700噸亞麻給燒了,你覺得火車公司要不要賠償?你肯定說應該賠。

換個思路分析,如果農地也是屬於火車公司的,那亞麻就會放的離火車遠一些,這樣付出的成本最小。科斯定律的內容是誰避免意外成本最低,誰的責任就最大;誰付出的成本最低,誰就應該承擔更大的責任。

兒子把玩具放到妹妹拿不到的地方,顯然成本最低,依據科斯定律,玩具損壞後應該怪他,而不是妹妹。

原來經濟學的應用無處不在,不管有意還是無意。

當我把火車與亞麻的故事講給兒子聽時,他說農夫應該把亞麻放得離火車遠一點啊。不知道因為經過我們討論的緣故,還是兒童就天生這樣的純真,我相信後者。薛兆豐在其《經濟學講義》裡提到“可能並不是因為他(科斯)特別聰明,而是因為其他人犯了糊塗”。

那損失發生後,應該怪誰呢?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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