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失发生后,应该怪谁?

刘润老师在其公众号“五分钟育儿学堂”里分享了一个很重要的原则:判断损失发生后应该怪谁,就是看谁因此受损失。

借鉴文中的故事,跟儿子讨论了他最喜爱的玩具被2岁的妹妹损害后应该怪谁。

他开始说怪妹妹,是妹妹搞坏了他的玩具。

于是跟他分析,不管怪不怪妹妹,你的玩具坏了,谁受的损失最大?

他想了想说他的损失最大,是他自己没有把玩具藏好,怪他自己。

于是顺着文中的思路又问他,在学校老师让你选人一起做一件事,最后事情没有做到,应该怪谁?

他说怪他自己,没选对人。

至此,我们的亲子教育和写信告一段路,随后要小心呵护这个思维。

这个判断标准来自哪里呢?我想到了“科斯定律”,想到了那个火车与亚麻的案例:

从前火车都是烧煤的,烧煤就会喷出火星,这种烧煤喷出火星的状况是改不了的,所有火车都有这个特性。这时候,一辆火车经过一块农地,这块农地的农夫种的是亚麻,他们把700吨亚麻堆在了铁路边上。这亚麻是农夫的,铁路边的农地也是农夫的。亚麻放在这农地上,没有碍任何人的事儿。但是火车经过的时候,它喷出的火星,把那700吨亚麻给烧了。火车公司把人家的700吨亚麻给烧了,你觉得火车公司要不要赔偿?你肯定说应该赔。

换个思路分析,如果农地也是属于火车公司的,那亚麻就会放的离火车远一些,这样付出的成本最小。科斯定律的内容是谁避免意外成本最低,谁的责任就最大;谁付出的成本最低,谁就应该承担更大的责任。

儿子把玩具放到妹妹拿不到的地方,显然成本最低,依据科斯定律,玩具损坏后应该怪他,而不是妹妹。

原来经济学的应用无处不在,不管有意还是无意。

当我把火车与亚麻的故事讲给儿子听时,他说农夫应该把亚麻放得离火车远一点啊。不知道因为经过我们讨论的缘故,还是儿童就天生这样的纯真,我相信后者。薛兆丰在其《经济学讲义》里提到“可能并不是因为他(科斯)特别聪明,而是因为其他人犯了糊涂”。

那损失发生后,应该怪谁呢?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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