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兩口子一向誠實守信,清清白白,這‘突如其來’的貸款我們真不知情啊……”2019年的一天,江楓(化名)與妻子走進富裕縣檢察院。
江楓是該縣某鄉鎮村民,平時老實本分,這幾年利用農閒時間與妻子一起在外務工增加些收入,小日子過得挺滋潤。2019年夏天,有人給江楓介紹了一個小工程,江楓和妻子合計著趁手裡有點餘錢,把工程承包下來還能多賺點,就應了下來,並很快與發包方談妥了合同,可在銀行取款交押金的時候,卻被工作人員告知賬戶被凍結“止付”了,原因是在一起民事案件中江楓作為被告人沒有履行判決。
想想自己一沒有外債,二沒有和別人產生過經濟糾紛,更別說打過官司了,這“不履行判決”一說是從哪來的呢?當看到判決書上白紙黑字確實是自己的名字、自己的身份證號,江楓真有點懵了。好在他還沒有完全亂了方寸,在律師的介紹下,江楓來到了富裕縣檢察院。
“當時我們考慮應該是一個虛假訴訟案件”,職業敏感讓檢察官張麗穎覺得“被貸款”背後一定有秘密。於是,她帶辦案組對原案進行了全面審查和縝密調查,事實真相逐漸明晰了起來。
原來,江楓曾於2012年通過信貸員在某銀行貸款,到期後已還清,但“有心”的信貸員把江楓的個人信息等信貸材料複印留了下來,並於2013年與他人合謀冒用江楓的名義貸款六萬元。該筆貸款到期未償還,於2017年2月被銀行訴至法院,由於江楓在外地務工無法聯繫,法院於同年8月作出缺席判決,銀行也將江楓及其妻子賬號“止付”,直到2019年夏天承包工程取款時江楓才發現“被貸款”的事。
依據事實和證據,富裕縣檢察院根據法律相關規定,依法向法院提出再審檢察建議,法院於2020年4月3日作出再審判決,撤銷原判,改判江楓對上述貸款債務不承擔責任,至此,江楓恢復了“清白”。
“感謝張檢察官,煎熬了這麼長時間,這件事終於有了著落,我們也能安心生活了……”4月14日一早,江楓帶著錦旗來到富裕縣檢察院,向檢察官表達謝意。
檢察官提醒:近年來,侵犯農村群眾經濟利益的案件時有發生,希望農民朋友加強自我防範,保管、保護好個人信息,一旦自身利益被侵害,要相信和依靠法律解決問題。通過民事行政檢察工作維護群眾切身利益是我們的責任,我們不遺餘力。
來源:龍江檢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