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洩私憤,鞋裡藏針

摘要: 導致鞋廠銷燬2000多雙鞋,並賠償、受罰員工因犯破壞生產經營罪獲刑  因在工作中心生不滿,河南一男子產生了報復公司的想法。結果,他的一個不理智行為,導致阜陽一家大型加工公司損失嚴重。    近日,潁州法院 ...

導致鞋廠銷燬2000多雙鞋,並賠償、受罰

員工因犯破壞生產經營罪獲刑

為洩私憤,鞋裡藏針

  因在工作中心生不滿,河南一男子產生了報復公司的想法。結果,他的一個不理智行為,導致阜陽一家大型加工公司損失嚴重。

  

  近日,潁州法院開庭審理了該起破壞生產經營刑事案。

  

  14根手縫針

  

  讓公司損失嚴重

  

  2019年2月20日,一通來自國外的電話,打破了安徽某實業有限公司的寧靜。

  

  這家公司主要生產成品鞋並出口國外。電話中,客戶非常憤怒,稱其銷售的運動鞋中,有一根手縫針,顧客試穿時被針扎傷了腳。

  

  經過重重檢驗的鞋,為何會出現手縫針?廠內還未發出去的貨會不會還有類似情況?公司負責人不敢大意,趕緊通知三條成型生產線停工,組織員工把沒有發出去的貨進行檢查。經過6天的努力,公司又在7種不同款式的鞋內發現13根長短不一、顏色不一的針。

  

  經辨認,這些針和公司生產時使用的針不一樣,公司負責人報了警。同時,公司按照客戶的要求,在相關部門的配合下,現場銷燬2017雙鞋。

  

  經鑑定,國內外銷燬成品鞋及翻箱人工費共計28萬餘元。另外,國外客戶因此向公司索賠12萬餘元。公司負責人稱,因為這次安全生產事故,公司產值減少近200萬元,加上客戶停止訂單和大額罰款,損失慘重。

  

  為洩憤,他實施“報復計劃”

  

  公司內部調查發現,員工馮某某有些反常。再三追問下,他承認了往鞋裡放手縫針的行為。

  

  公安機關調查發現,馮某某是2015年9月1日到安徽某實業有限公司位於潁州區的某鞋廠上班。他稱,剛開始工作時被告知每月工資8000元左右。之後三年,他第一年每月拿到工資4500元,後面兩年都是6500元左右。他對此表示不滿,找廠長反映此事,想再做一段時間就離職。

  

  他以為自己的“要挾”,會換來漲工資。沒想到,公司將他調到河南某加工點,負責監管鞋子的品質,也就是生產線最後一個關口,監管後就打包發往鞋廠,然後出口國外。

  

  後來,馮某某和朋友喝酒時訴說心中的苦悶,朋友慫恿他,公司這樣做太不公平了,不能就此離職。馮某某一拍大腿:“對,我不能受這窩囊氣!”於是,他來到廠子旁邊的小攤上,買了一包手縫針,趁人不注意實施了“報復計劃”……

  

  近日,潁州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法官認為,馮某某出於洩憤報復,破壞他人生產經營,行為已構成破壞生產經營罪,且屬情節嚴重。鑑於被告人到案後,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且當庭自願認罪,可從輕處罰。綜上,法院判處馮某某有期徒刑三年零七個月。

  

  說法

  

  生產經營範圍廣泛

  

  根據《刑法》,由於洩憤報復或者其他個人目的,毀壞機器設備、殘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壞生產經營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審理該案的法官表示,破壞生產經營罪中所指的“生產經營”範圍非常廣泛,如工業、農業、林業、牧業、漁業、副業等生產經營活動及與這些產業的生產經營密切相關的建築業、運輸業、第二產業、商業等。只要屬於生產經營,不論其屬於何種性質,對之加以破壞的,都可構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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