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先进!他曾为99位农民工讨回公道…

近日,市司法局、市法宣办经过组织推荐、初评、专家评审等环节,评出六安市2019年度“十大法治人物”。为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营造法治氛围,宣传好全市有代表性的法治人物。六安发布、六安新周报、六安普法微信公众号将陆续推出聚焦“十大法治人物”系列报道。

全国先进!他曾为99位农民工讨回公道…

力擎公平正义 情暖困难群体

全国先进!他曾为99位农民工讨回公道…

法律援助为弱势群体撑起一片蓝天。

——胡勇

胡勇,男,汉族,1970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为金安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自2000年调至金安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后,胡勇历任执业律师、副主任、主任,办理与参与办理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数百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赢得了社会的肯定和当事人的赞誉。2020年,获评“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

政治理念坚定,维护和谐稳定

长期以来,胡勇同志在办理各类法律事务和处理非诉案件时始终坚持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当事人的利益,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积极协助政府、司法机关从法律层面将矛盾化解,做到了办案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在办理一起拖欠99名农民工工资案件中,他策划组建律师团队提供多种解决方式建议,在与开发商、承建商等责任人进行多次磋商、调解无果的情况下,及时组织办案律师来回走访,调取材料、搜集证据,为99名申请人分别撰写诉状,并代理整个诉讼过程,成功让包工头、承建商、开发商对拖欠的工资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全国先进!他曾为99位农民工讨回公道…

判决生效后,办案律师持续跟进,协助准备强制执行材料,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以法律手段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法律援助过程让他们感受到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好政策,及时平息了承建商和近百位农民之间的尖锐矛盾,使欠薪全部追回并当场发放到农民工手,取得很好的社会效果。

从2015年至今,胡勇多次参与市、区政府信访接待工作,向政府以及相关领导提出法律意见,协助处理了大量的信访事件。积极参与涉法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及时将矛盾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服务精益求精,维权不畏辛劳

胡勇同志始终把敬业、拼搏、爱岗、奉献作为自己的人生信念,以赤诚的事业心和强烈的责任感,全身心投入到法律援助工作中。

全国先进!他曾为99位农民工讨回公道…

在一起设计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中,被告人因张某涉嫌绑架罪和抢劫罪(11次)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胡勇律师在接受指派后经过仔细了解案情后,认真进行调查研究,还原事实真相,进行法律分析,提出不构成绑架罪和抢劫次数的问题,后被检察机关采纳,检察机关的起诉书中仅指控其构成抢劫罪(2次),向法院提出公诉。

在经过认真阅卷,分析证据,详细研究案情后,胡勇律师向法庭依法提出被告人构成抢劫罪(1次),判处缓刑的辩护意见,受案法院依法审理,全部采纳了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判处张某缓刑。依法维护了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健全便民网络 规范服务举措

2017年,走上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岗位后,胡勇与同事们为能让人们更好地了解法律援助事业,让弱势群体求助有门,维权有路,大力推进实施“法律援助村村通”工程,进一步畅通了覆盖全区的“区中心——乡镇工作站——村(社区)联络点”三级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在全区341个行政村(社区)全部建立了村级法律援助联系点,使基层群众能就近、就地获得法律服务和申请法律援助,实现了法律援助直通乡村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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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通过多方协调办公地点、筹措建设资金,完善了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基础建设。合理安排律师事务所轮流值班制度,为来访和申请法律援助的困难群体提供了便捷的法律服务。

金安区法律援助中心还不断降低门槛、扩大援助范围,将征地拆迁纠纷;农村土地承包或流转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医患纠纷;因食用有毒有害食品造成人身损害的赔偿纠纷;因环境污染、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造成人身损害的赔偿纠纷纳入法律援助事项扩大范围,努力做到“应援尽援”,有力地维护了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

全国先进!他曾为99位农民工讨回公道…

由于对律师事业的热爱与执著,胡勇炼就了一身过硬的执业技能,从而演绎了一个又一个成功的案例。作为一名不断走向成熟的律师,他坚持以诚待人、无虚假承诺、不违规收案办案,努力践行依法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的职责和使命,充分展现了新一代法援律师高尚的执业风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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