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種觀點是“老賴是創業的失敗者,應當予以原諒!”你怎麼看?

秉諾_尚俊律師


最近網上一條,”羅永浩被丹陽人民法院定為老賴的”新聞吵的很熱。

在這個層面上,我認為老賴這個稱謂是有特定含義的,通常是指因經營失敗、拖欠銀行、供貨商、公司員工工資的人。老賴欠債被起訴後、經過法庭調解,仍然採取躲貓貓,玩消失、有錢不還,躲避債主,打電話不接、發短信不回 ,轉移財產,拒不履行還款義務。就成了名副其實的老賴。

創業失敗這很正常,只要是合法經營,不偷稅漏稅,不託欠工資、由於市場行情和其他原因導致創業失敗,那麼大家應當予以諒解。

但是,對於那些因為創業失敗而有錢不還,還刻意躲避債務,損害國家和個人利益得人,我們就應當予以譴責,絕不能對他們抱有婦人之仁。

商場如戰場,絕對沒有長勝將軍,首先你選擇了創業,就要有失敗的思想準備,很多創業成功者、都是經歷了多次的失敗,而後在哪裡跌倒再在哪裡爬起來,把失敗看作成功之母,通過了不懈的努力、最後取得成功。

創業失敗了,不要氣餒,要勇於擔當,歸還債務,人的誠信比金錢重要。


用戶紅柳



決不攀到山的頂尖


去法院找法官聯繫債權人一起,主動申報財產情況,借款用途來往明細,收入支出情況主動配合債權人法官去銀行核查清楚再確定,是真創業失敗還是惡意逃廢債,該救助寬限的救助寬限,該嚴懲的必須嚴懲;不主動申報財產的本身就是主觀的惡意性是違法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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