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6歲男童被鄰居砍死案”被告人獲死刑,今提出上訴

新京報訊(記者 李一凡)5月6日,“湖南6歲男童被鄰居砍死 被告人一審被判死刑”一案,出現進展。新京報記者從被告人家屬獲悉,因不滿一審判決結果,對被告人事發時精神狀況鑑定存在異議,已於今日向邵陽中院遞交了上訴狀,請求發回重審或改判減刑。

“湖南6歲男童被鄰居砍死案”被告人獲死刑,今提出上訴

被害6歲男童鄧某煊。 受訪者供圖

一審未採納“事發時精神狀況異常”辯護意見

2019年3月,因兩家土地糾紛,湖南6歲男童被65歲鄰居砍殺至重傷,後因醫治無效死亡。今年4月28日,該案在邵陽新邵縣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鄧某滔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

此案一審原定於2019年8月開庭,因被告人鄧某滔的家屬申請精神鑑定而推遲。

新京報記者從受害方代理律師王小豔處獲悉,去年12月此案在邵陽中院開庭時,鄧某滔有無精神疾病成為庭審的焦點。鄧某滔的辯護人在辯護時提出,案發時,鄧某滔因精神疾病導致嚴重意識障礙。

案件一審中,廣東一家精神鑑定機構對鄧某滔進行了精神鑑定,其出具的《司法鑑定意見書》認為,鄧某滔目前尚未發現有精神疾病,在本案中實施危害行為時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最終,針對被告人是否存在精神疾病,邵陽縣法院一審未予認定。

“湖南6歲男童被鄰居砍死案”被告人獲死刑,今提出上訴

一審判決書 受訪者供圖

被告人提出上訴,希望重新鑑定精神狀況

今日(6日)下午,新京報記者從邵陽中院獲悉,因被告人對一審判決結果不滿,已於今日遞交了上訴狀。被告人鄧某滔的女兒鄧女士告訴新京報記者,他們在上訴狀中請求邵陽中院發回重審,或作出改判減刑。

鄧女士認為,一審鑑定由廣東一家精神鑑定機構作出,雖然該機構由抽籤選定,但他們對鑑定結果持保留意見,並認為程序上存在問題。“案件上訴後,希望能重新鑑定,我父親是精神病的高危人群,他有腦梗塞,腦震盪史,長期處於應激狀態。”

此外,她還提到,對受害男童的去世感到痛心,但父親當時是受人攻擊而引發病理性激情,不能辯認控制自己的行為,才釀成這樁悲劇。

針對一審結果,受害者家屬表示,除了死刑,無法接受其他結果。“無論怎樣,孩子都不能再活過來了,對於我們的傷害無法抹掉。”

邵陽中院一名工作人員表示,今日已接受被告人遞交的上訴狀,案件正在流程處理中。

編輯 左燕燕

校對 盧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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