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5歲男童被砸後續:家屬或索賠超500萬

深圳5歲男童被砸後續:家屬或索賠超500萬


6月13日,深圳福田京基御景華城3棟20層一住戶家中玻璃窗突然墜落,砸到一名5歲男童,此事引發市民高度關注。6月16日,男童因傷情嚴重不幸離世。最後診斷中,男童患有急性重型顱腦損傷、瀰漫性腦水腫、雙肺挫裂傷、左側股骨骨折等16種病症。

6月17日,南園街道辦組織召開協調會,當事方就賠償問題進一步協商。男童家屬提出希望參照東莞女嬰被蘋果砸傷案賠償。

深圳5歲男童被砸後續:家屬或索賠超500萬

家屬提出參照東莞女嬰被蘋果砸傷案賠償

東莞女嬰被蘋果砸傷案發生在去年3月,在莞深交界處的東莞塘廈鎮觀瀾碧桂園小區,3個月大的女嬰被樓上落下的蘋果砸中,最終警方通過提取比對涉事單元住戶生物樣本,最終確定肇事者為家住該棟某單元的一名11歲女童。

今年4月,東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開庭審理。在起訴書中,原告餘某某(被砸傷的女嬰)主張,請求法院判決被告陳某某(扔蘋果的小孩)及陳某某的父母賠償原告醫療費、伙食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營養費和殘疾賠償金精神撫慰金等各項費用共計5449568元。

被墜窗砸身亡男童家屬最高可獲百萬賠償

本案與東莞女嬰被蘋果砸傷案有些許不同,本案男童被砸身亡,根據《侵權責任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其家屬可以要求賠償醫療費、死亡賠償金、喪葬費以及男童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誤工費等其他的合理費用,除此之外,家屬還可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

在上訴所有賠償中,死亡賠償金分城鎮戶口賠償和農村戶口賠償。

死亡賠償金賠償標準為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而深圳2018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52938元,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15780元。

所以該身亡男童如果是城鎮戶口,死亡賠償金為:52938元×20年=1058760元。

如果是農村戶口,死亡賠償金為:15780元×20年=315600元。由此可見,城鎮戶口和農村戶口的賠償標準相差74萬餘元。

其他醫療費、喪葬費、交通費、誤工費等則以票據及實際損失來賠償。死亡的精神損害撫慰金深圳一般為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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