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歷史上的諸多變法,哪次最成功?

青玉案967


首先我想說的是,歷史上確實有很多變法,例如最早的就是春秋時期就開始了,甚至更早,比如有管仲的齊國變法,魯國的初稅畝,王安石變法,漢武帝的改革,戊戌變法等等,最成功的變法當數秦國的商鞅變法,要看變法是否成功,當首先看的就是變法的目的是否實現,毫無疑問,秦國從穆公到孝公之間是積貧積弱,國力衰微,被山東六國鎖在函谷關內,無法與各過爭霸,被視為蠻夷,且在這期間秦國內亂不止,導致在孝公時才穩定下來,而且在孝公期間,差點被魏國所滅,在商鞅變法之後,秦國完成了蛻變,從老年變成了青年,開始了吊打六國之路,從強國目標來說,它是成功了。

如果從變法的徹底來說,他也是最徹底的變法,從政治來說,完成了中央集權的雛形,一切權利歸國王,打擊了貴族階層,加強了國王權利,可以有效的提高行政效率,動員能力,形成全民皆兵,從五個手指頭變成了拳頭👊,從經濟上來說,就是獎耕,廢除了井田,實現了土地國有到私有轉變,提高了農民積極性,加大了糧食產量,保障了軍隊供給與老百姓的吃飯問題。獎勵織布,等有利於恢復經濟措施。從地方制度,建立郡縣,廢除分封制,是權利更加集中到國王的表現。從官職上,獎勵軍功 ,增加了階層流動渠道,老百姓只要殺敵人數越多,就可以得到相應的軍職及爵位,和土地獎賞。這讓秦國被稱為虎狼之師,六國生畏 。從法律上,制訂了嚴苛的法律制度,比如男子到了成年,必須獨立出家門,自立門戶,否則罰款,女子到了結婚年齡,必須結婚,否則也罰款。為了保障人口數和稅收,連坐制度,保甲制度,車裂,腰斬,砍手砍腳,習以為常,有時秦國鞋子賣不了,柺杖賣的很好。使百姓都畏懼秦法,忠於國家。商鞅變法是全方位的改革,是徹底的,是奴隸制向封建制度轉型,所以是成功的。

其實其它六國有變法,但都沒有秦國這麼徹底,要麼是齊國單純的吏治革新,要麼半途而廢,要麼路子不對,但必須說一下秦國的變法是法家的變革。但法家強調國王,而忽略百姓,過與剝削百姓,這也是秦國滅亡的原因之一。不過無法掩蓋商鞅變法的成功。

歷史上比較成功的還有漢武帝的變革和北魏孝文帝改革。可以關注我歐,為您服務,是我的榮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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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一直求變的,為了富強的生活環境,幾千年一直在不停的變法中,《易》雲: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是以“自天祐之,吉無不利”。我們因窮而思變,因變而通,因通而能長久,這一切上天都會眷顧,所以是大吉大利的。從有歷史記錄以來,比較有名的幾次變法。春秋:管仲改革。戰國:商鞅變法。漢朝:晁錯政改。宋朝:王安石變法。明朝:張居正改革。清明:戊戌變法。還有很多的政改與革新。

這次的問題是,哪次最成功。

我個人認為是商鞅變法,他是中國歷史上最成功、最有影響力、貫徹最深的一次變法。我們來分析一下,商鞅變法的成功之處。

  • 改變舊的習俗。原來秦國是,始秦戎翟之教,父子無別,同室而居。就是與遊牧戎狄差不多,父與子同居一室,男女老少住在一起。從商鞅變法始,兒子要與父親分開住,男人和女人要有性別之分,使秦朝向半原始的風俗習慣向禮儀文明邁進了一步。人類的改變都要從生活習俗上進行變革,雖然是小事,但其實是大事,因為這樣生活讓社會有了次序。
  • 民眾變成帝國爭霸機器運轉裡的一員。也就是統一思想,統一行動方針,統一聽從指揮。秦帝國之所以強大,就是戰爭機器時刻在運轉著,全民皆兵。商鞅變法規定:令民為什五,而相司連坐。不告奸者腰斬,告奸者與斬敵首同賞,匿奸者與降敵同罰。這是中國最早的連坐刑法,以後滅九族的由來。就是五家成立一個單位,這個單位裡任何人一個犯法,大家都要連坐。如果你舉報別犯法,受到獎勵。隱藏犯人從重處罰。等於大家都相互監督,相互告密,人人都是特務。這樣誰敢不聽從朝庭法律,人不再是人,是機器。秦帝國可以任其侵略其它國家。只要秦王一聲令下,沒有人敢反對。
  • 重新建立秦帝國的威信。在沒有公佈法律之前,商鞅先立木為信。弄一塊木頭豎在門前,說誰能從南門扛到北門,賞金五十。有一個人試了,結果真的賞了五十金。民眾立馬相信朝庭的法律政策了。就開始公佈新的法律。同時在執行過程中,發現太子犯法。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只能刑他的老師公子虔與公孫賈,然後貼布告示天下。這讓民眾相信,在法律面前王子與庶人同罪,誰還不敢遵守。朝庭威信立馬提升。使秦帝國下的任何命令都能有效的執行。
  • 取消井田制,鼓勵開墾土地,設立郡縣制度,統一度量。井田制度,就是一塊田分成九份,裡面是王田,外面八塊是民田。要統一種植管理。由於井田制,使田中多仟陌。廢除後,以稅賦向王交糧。並鼓勵個人開墾荒地,減免稅賦。實行郡縣制,使秦帝國再無士族大夫,一次都由秦王決定誰當郡縣領導,由分封制度一下邁向秦王集權制。這是中國最早的郡縣制度,後世秦始皇一統六合後,實行的郡縣制度,就是延續商鞅變法。郡縣制度徹底消滅了中國的封建制度,消滅了中國貴族,變成王侯將相寧有種乎的一種平民挑戰,才有後世的大漢、盛唐、大宋、大明等王朝的建立。這就是商鞅變法成功之處。

居五年,秦人富強,天子致胙於孝公,諸侯畢賀。變法只用五年了,秦帝國富強起來,連周天子都把祭肉賜給秦孝公,各國諸侯都發來賀電。

為什麼商鞅變法能成功呢,是因為遇到秦孝公,他想變。秦孝公看到秦國落後,厲求變革,同時重用商鞅,給商鞅很大權力,去執行變法。在秦朝貴族反對中強有力的站到商鞅的身邊。這是商鞅的幸運,或者秦帝國的幸運。

然而有變,就會動,動會患。變法也帶來很多遺。也有失敗的地方

一,盡用法,無人性。一切用法衡量所有,那麼在社會中沒有人性可言,連最基本仁愛之心都喪失了。在商鞅沒有變法之前,是因民而教,不勞而成功。根據王的要求對民眾進行教化,不需要用刑法量身。就是因為天下大雨耽誤,陳勝吳廣不能及時趕到命令的地方,從而犯死罪,橫堅都是死,就在大澤鄉反了秦。秦興於法,也亡於法。不是法不好,是法用酷刑,根本不考慮民眾的感受,無人性可言,這樣的法律最終也被民眾拋棄。

二,連帶坐,相誣告。因為連帶責任,造成大眾如驚弓之鳥,雖然路不拾遺,其實那只是表面現象。大家都成誣告者與被誣告者,人與人之間信任喪失。從商鞅變法始,帝王的特務機關開始建立,酷吏盛行。我們來數一數,漢武帝的巫蠱之禍、武則天的酷吏、朱元璋的錦衣衛、大清朝的文字獄,這一切都可以找到源頭。因為帝王需要,可以滅族連坐,這是使法變成殺人工具。最可笑的是,商鞅就死在自己的刑法,秦孝公死後太子登位,因為沒有人支持變法,而有人誣告商鞅謀反,商鞅無奈逃出秦國,在途中想住旅店。主人曰:商君之法,舍人無驗者坐之。商君喟然嘆曰:嗟乎,為法之敝一至此哉!因為怕連坐,無人敢收留商鞅,秦惠王車裂商鞅,滅其族。商鞅死在自己親手製定的法律中。

後世的我們如何看待變法,是支持還是反對,支持與反對都有理由。我們今天來看變法,無論他的變法的觀點多麼正確,也無非為帝王服務,所有變的法都針對普通民眾,沒有一項是對帝王的,除非帝王自己能主動認錯,或者帝王是聖者,但現實太難了,帝王也是普通的人,他有著人正常的慾望與思維,因為沒有法的約束,而可以讓自己為所欲為,可以隨意改變自己法,在中國歷史上大多數的變法失敗,就是因為沒有從根本上改變帝王的權力。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聖人不仁,以百姓為芻狗。為了帝國強盛,可以拿百姓當芻狗,當炮灰。這就是商鞅變法的悲哀。

參考書目:《史記、商君列傳》


夢話春秋



古代歷史諸多變法,後世公認比較成功的變法就是春秋時期的商鞅秦國變法。從公元前356年至公元前340年,商鞅一共實行了兩次變法,他利用一系列的政治、經濟、法制等手段改變了秦國落後的面貌,也為後來嬴政一統天下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商鞅做了那些變法呢?

公元前356年,秦孝公任命商鞅為左庶長,開始第一次變法。第一次變法主要是為了加強君主對人民的統治,促進農業生產,並削弱貴族特權,進一步加強國君對貴族的掌控,主要從以下幾點開始:


(一)為了加強君主對人民的控制,商鞅實行什伍連坐法,鄰里之間互相監督,互相糾察,一家有罪,什伍連坐同罪。這是商鞅變法中最重要的環節,它嚴格的將人控制在一定的土地範圍之內,不僅保證了社會秩序的穩定,也會接下來的各項變法的實行提供了基礎。

(二)廢井田開阡陌。商秧將原有井田制,改為承認土地私有制。使普通人民可以通過合法渠道獲得土地,使土地由公有化改為私有化。法令規定了人民可以開荒,土地可以自由買賣,賦稅由各人所佔有的土地的多少來負擔,這樣不僅破壞了原有落後的奴隸生產關係,還促進了封建關係的發展。同時商鞅重農抑商,獎勵耕織,保護農業生產力。為鼓勵勞動人口積極墾荒,商秧建議秦孝公頒佈了墾草令,推出了鼓勵人民積極墾荒務農的 20 多種辦法,使得秦國農業得到了快速的發展。


(三)獎勵軍功爵制,移風易俗,改變社會不良風氣。商秧再對經濟政治改革的同時,也對軍隊進行了改革。他規定“能得甲首一者,賞爵一級,益田一頃,益宅九田,”在軍官中能得一甲首者,其賞賜與士兵相同,這大大提高了軍人在戰場上的積極性。同時對於戰爭中沒有戰功或逃跑的士兵也進行了嚴厲的懲罰。這樣的制度讓秦國士兵勇於上戰場而“怯於私鬥。

(四)為了重建社會階級,又規定“明尊卑爵秩等級,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顯榮,無功者雖富無所芬華”,即貴族的依據是軍功,而不是靠關係。明確了爵位尊卑等級,每家佔有田宅奴隸的數字和服飾也按爵級而不同。


公元前350年,商鞅實行第二次變法。第二次變法,主要從經濟上和政治上進一步剝奪了奴隸主貴族的特權,強化了秦國的統治力量。

(一)“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內息者為禁”,徹底革除殘留的戎狄舊習,加強封建統治。這種習俗改革,可能就是商鞅所說的“始秦戎翟之教,父子無別,同室而居,今我更制其教,而為其男女之別”。古代秦國公社內部的家庭生活,家主對於公社的年輕婦女,特別是對他的兒媳常常濫用他的地位,而且往往把她們作為後房;商鞅所謂“為男女之別”可能是改革了這種落後的風俗。

(二)“平鬥桶權衡丈尺”,由中央統一度量衡,結束春秋以來“公量”、“私量”的不同,便利了賦稅的徵收和商業的經營。

(三)“集小鄉邑聚為縣,置令、丞,凡三十一縣”,廢封建,行郡縣。縣制的普遍推行,是為了把全國兵政大權集中到朝廷,建立中央集權的統一封建政治體制,加強中央對地方的統治,進一步剝奪奴隸主貴族的權利。

商鞅變法一共在秦國實行了二十一年,“行之十年,秦民大說,道不拾遺,山無盜賊,家給人足。民勇於公戰,怯於私鬥,鄉邑大治”。但由於變法嚴重侵害了宗室貴戚的利益,公元前338年秦孝公死後,商鞅遭人誣告後被車裂!商鞅雖死,但變法成果仍然沿續不變,使得秦國走上了強大的道路,奠定了其後秦統一六國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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