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一男子騎摩托到高密看水景 無證酒駕被交警查獲被罰1250元

齊魯網·閃電新聞10月10日訊 都說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可有人卻偏偏就是不管不顧,無視法律法規。“雙節”假期期間,青島膠州市一男子無證酒後駕駛摩托車到濰坊高密王吳水庫看水景,結果被交警部門查獲,最終為自己漠視法律的行為付出了應有的代價。

據瞭解,10月8日13時30分許,濰坊高密交警大隊開發區中隊執勤民警巡邏至王吳水庫時,發現一名男子駕駛一輛二輪摩托車未戴頭盔,沿水庫大壩路緩慢地前行,民警示意其靠邊停車並對其進行檢查。

當執勤民警要求摩托車駕駛人出示有關證件時,駕駛員非常誠懇地回答:“我的駕駛證因為到期沒審驗,早就註銷了。”說話間,執勤民警聞到駕駛人身上有一股濃濃的酒味,懷疑其是酒後駕駛。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其酒精含量為37mg/100ml,屬於酒後駕駛機動車。

青島一男子騎摩托到高密看水景 無證酒駕被交警查獲被罰1250元

經調查,駕駛員姓劉,青島膠州市人,今年56歲。當日中午在家吃飯時喝了4瓶啤酒,聽說高密王吳水庫有水了,景色很美,飯後便顧不得睡午覺,騎上摩托車跑了30公里特地過來欣賞水景。知道自己酒後無證駕車不對,他請求民警“能否看在膠州高密一家親”的情分上,網開一面,執勤交警表示,高密人民熱情好客,真誠地歡迎前來遊覽觀光,但是絕不能允許這種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發生。

因為劉某涉嫌酒後駕駛機動車,而且還是無證駕駛,未戴頭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執勤民警依法給予其1250元罰款的處罰。為了保證劉某的安全,執勤民警將他留在中隊,待其酒醒才讓他離開。

閃電新聞記者 周明秀 通訊員 黃啟先 濰坊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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