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子湖区四举措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4月10日下午,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阮某某与龙子湖区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行政征收一案,龙子湖区副区长李青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这是今年疫情恢复正常上班以来,我区第一例行政应诉案件。今年我区将从以下四个方面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到实处,作出成效。

一是更新观念,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意识。加大宣传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典型案例,发挥典型引领示范作用,营造良好的氛围,从而促进行政机关负责人思想观念的转变,塑造政府尊法守法,敢于担当的良好形象。

二是加强沟通,形成推进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合力。区司法局将加强与市中院、市司法局、区法院、区各单位的沟通力度,调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及时向市司法局报备出庭应诉情况,并定期向区政府报告,推动工作落实。

三是坚持学习,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能力。 通过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范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开展专题讲座、业务培训等方式组织行政机关负责人系统学习《行政诉讼法》 和相关法律法规。区司法局将适时组织参加庭审观摩、案例评析等活动,熟悉庭审程序,学习应诉技巧,提升出庭应诉能力,增强出庭应诉效果。

四是强化督导,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各级文件要求,全面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纳入法治政府责任落实和依法行政两项目标考核内容,定期对区各部门落实情况开展督察。对未达到要求的单位,进行督导,分析查找原因,抓好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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