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客不願簽發死刑執行令,臭名昭著罪犯獄中苟活20年

最近,國內廣西男子強姦10歲女童致死,二審死刑改判死緩,這次改判引起了公憤,同時也把死刑是否廢除這個公共議題再一次曝光於大眾視野中。


大範圍來看,廢除死刑國家佔絕大多數:

日本政客不願簽發死刑執行令,臭名昭著罪犯獄中苟活20年

法律上原則廢除死刑,但保留在特殊情況下可執行死刑(特殊時期包括戰時等):6個(3%)

法律上維持死刑,但至少十年未執行死刑,或處於中止狀態:50個(26%)

維持死刑:36個(18%)


日本政客不願簽發死刑執行令,臭名昭著罪犯獄中苟活20年

發達國家中保留死刑的有日本、韓國、美國。


韓國超過20年沒有執行過死刑,處於半廢除狀態。


目前美國有29州有死刑。1976年美國恢復死刑後,德州執行561次,次數最多;其次是維吉尼亞州的113次, 與奧克拉荷馬州的112次。

日本政客不願簽發死刑執行令,臭名昭著罪犯獄中苟活20年

日本對死刑的態度是民間支持保留死刑,2014年日本政府對死刑是否要廢除進行了輿論調查,有效回收數1826人,80.4%覺得現階段死刑不能廢除。


日本政客不願簽發死刑執行令,臭名昭著罪犯獄中苟活20年

他們的主張可歸納為4點:

1.凡殺人者,必以命相償。(符合民眾的樸素正義需求。)

2.死刑對罪犯有威懾力。

3.窮兇極惡之徒需要用死刑讓他永遠不能繼續作惡。

4.可以給予受害者最大的安慰。


但是日本律師界廢死派佔主流。看了很多日本辯護士聯合會資料,他們都是各種呼籲廢除死刑。


他們的主張可以歸納為7點:

1.國家成為了殺人犯,剝奪犯人生命,違揹人權。

2.死刑對惡性犯罪的抑制效果並不明顯。

3.死刑是種殘暴的刑罰,有違日本憲法第36條。(日本憲法第36條:公務員による拷問及び殘虐な刑罰は、絶対にこれを禁ずる。作為國家公務員,不可使用拷問和其他殘暴刑罰)

4.不必動用死刑,終生監禁就可以防止犯人再度犯罪。

5.如果產生冤假錯案,還來得及補救。

6.人都是會改變的,給犯人一個機會改過自新。

7.死刑會耗費更多本來就有限的司法資源。(因為慎殺的原則,日本對可能被判死刑的案件的審查 程序非常嚴格,審判成本遠超於判終生監禁。)


幾年前的江歌遇害案曾讓日本的死刑制度成為國內熱點,江歌母親,在日華人和日本不少本土人士聯名上書要求對殺人犯判處死刑,但是最後殺人犯還是被判了20年有期徒刑,從這件事情就能看出現在日本的態度就是慎殺,少殺。


日本死刑的量刑標準是“永山原則”,來源於一名少年作家殺人犯的名字,他少年貧困,懷著對金錢的渴望,對社會的仇恨和憤怒殺死多人,入獄後以自己經歷寫書,成為天才作家,吸引眾多粉絲並社會上掀起了“廢死”潮流,從地方法院,到高等法院,最後東京最高法院,不停改判一直扯皮了22年,最後最高法判定死刑並駁回上訴。


因這件案子,最高法對死刑量刑標準也有了一定的指示:

按照現行死刑制度的立法,根據犯罪的性質、動機、方法,結果的嚴重性,被殺害者的人數、遺屬所受感情傷害、社會影響、犯人的年齡、是否有前科、犯罪後的情況考察。罪行確實十分嚴重,無論從量刑的角度來看,還是從預防犯罪的角度來看都可以被處以死刑。

死刑在判決後有漫長的上訴程序要完成,即便用盡所有上訴機會,還必須由法務相簽署執行令後方可執行。


但是多數法務大臣因為政治主張或其他個人原因,普遍不願意充當劊子手的角色,拒籤執行令,從而導致日本國實際執行死刑的案例非常之少。


日本前首相鳩山由紀夫的胞弟鳩山邦夫在擔任法務大臣期間,就沒有簽署過一份執行命令。


2018年,女法務大臣上川陽子上臺後一下子就簽了7個執行令,創下了自1993年恢復死刑制度以來的日本歷史之最。這次的犯人真的臭名昭著,“奧姆真理教”教主和他的6個親信。


日本政客不願簽發死刑執行令,臭名昭著罪犯獄中苟活20年

“奧姆真理教”教主——麻原彰晃是1989年坂本堤律師滅門慘案、1994年松本沙林毒氣事件以及1995年東京地鐵沙林毒氣襲擊等一系列案件的主謀。他謀劃的多起襲擊事件導致總共約29人死亡,6500人受傷。1995年東京地鐵沙林毒氣襲擊事件更是被公認為日本平成年代最大的惡性公共事件。


日本政客不願簽發死刑執行令,臭名昭著罪犯獄中苟活20年

1995年被捕,到2018年被執行死刑,兜兜轉轉了十幾年,總算處死了大魔頭。


很多人說現在廢除死刑是世界主流思想,我卻看到一些有意思的新聞。


2019年6月26日,斯里蘭卡總統西里塞納宣佈恢復執行死刑,並新聘兩名“劊子手”處決4名毒犯。


2019年7月22日,菲律賓總統杜特爾特希望議會盡快通過法案恢復死刑,以打擊販毒等惡性犯罪。


2019年7月25日,美國司法部發出正式命令,12月9日起將連續處決5名聯邦死刑犯,這是美國聯邦政府16年來首度恢復執行死刑。


關於死刑,我很喜歡的一位日本作家在其作品中有過很多思考。

可這樣真的能消滅罪惡嗎?把壞人抓起來然後予以隔離,換個角度看,其實就是在保護壞人。經過一段時間,當社會逐漸淡忘被“保護”的壞人時,他們又可以回到原來的世界,其中有許多人會再度犯法。他們會不會以為自己不會因犯的罪遭到報復,甚至覺得國家會保護自己呢?----東野圭吾《彷徨之刃》

現在的法律只照顧罪犯的權益。要求殺人兇手自我懲戒,根本就是虛無的十字架。然而,即使是這種虛無的十字架,也必須讓兇手在監獄中揹負著。----東野圭吾《虛無的十字架》

俗話常說,‘殺人償命”,但對遺族來說,兇手的死根本不是“償還”,只是走出傷痛這條漫漫長路上的某一站而已,而且,即使經過了那一站,也無法看到未來的路,完全不知道自己該克服什麼、走向哪裡,才能夠得到幸福。但如果連這種為數不多的歇腳站也被奪走,遺族到底該怎麼辦?廢除死刑,就是這麼回事。----東野圭吾《虛無的十字架》

不否認,將來某一天死刑可能會廢除,人類進入一個低慾望高素質階段,但是目前看來非常遙遠。每每看到虐殺兒童,屠人滿門這種駭人聽聞的惡性社會事件,我都覺得現在廢死未免太操之過急,這個社會需要死刑,殺人犯奪走他人生命,死刑是對遺族最大可能的安撫,如果這都做不到,無疑是讓他們雪上加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