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撓父親再婚,稱繼母為“那個人”——陳學冬,何必這樣

陳學冬的演技如何,筆者不清楚,單單對他為人處世想聊聊。

陳學冬在多個節目中抱怨親生父母從小就對自己不管不問,對照顧自己的大姨很是感激。

這有錯嗎?好像沒有。

可是仔細看看他的表述內容,一種不舒服就會油然而生。

在被問到父親再婚時,陳學冬直言自己阻撓過。

阻撓父親再婚,稱繼母為“那個人”——陳學冬,何必這樣

記得八九十年代,春晚語言類節目還常常出現一些支持老年人談戀愛的內容,比如趙本山的小品《相親》,楊少華的相聲《枯木逢春》,楊老爺子最經典的臺詞由此誕生——“我要開花兒!”

而如今這個時代,居然一個明星大言不慚地說阻擾過父親再婚!而網友也普遍支持,清醒點,大家。

筆者認為網友的支持是緣於陳學冬一次次在採訪中訴說自己不堪回首的童年,彷彿在告訴大家,我有這如此不幸的遭遇,如今卻可以很坦然地說給你們聽,還可以在娛樂圈成功,還可以登山潛水,讓我的生命被陽光充滿,我是在遭遇無良父母后,依然陽光的大男孩!

如果陳學冬的有問必答,不隱瞞,是陽光,那麼那些選擇原諒的孩子是什麼?

筆者不想給任何人扣帽子,不需要逼著陳學冬原諒他父母在他幼小時的犯過的錯誤。郭德綱(或者曹雲金)說過:

我最討厭那種什麼都不知道就勸我大度的人,你不知道我經歷了什麼呀!這種人你得離他遠點,因為什麼?因為他遭雷劈的時候容易連累到你,咣!扎你一刀,血還沒擦乾淨呢,他打那兒:哎!你要勇敢站起來 你死

不死呀!

so,筆者不認為陳學冬只有選擇原諒才是對的,但!總不能以怨報怨吧?

有人會說,以德報怨,何以報德?別忘了,這是對父母,真的以直抱怨才是對的嗎?有父母跟孩子睚眥必報嗎?孩子跟父母就可以?

陳學冬一次次在鏡頭前談論父母,不是對他爸媽嚴重的傷害嗎?身邊人怎麼看他們?

網友可以說,活該!這是你應得的報應!陳學冬,你也這樣想嗎?

在父親再婚後,陳學冬拒絕稱呼繼母為“母親”

阻撓父親再婚,稱繼母為“那個人”——陳學冬,何必這樣

這乍一看也沒什麼問題。

阻撓父親再婚,稱繼母為“那個人”——陳學冬,何必這樣

但稱呼對方為“那個人”,真的合適嗎?在路邊上問個路,買個菜,碰到同樣年紀的人,你是不是也得叫聲“阿姨”?

筆者很好奇,這個繼母如何得罪你了?搶走你父親了?

從陳學冬談話可知,在他心裡他父親的再婚妻子是另有所圖的,而他斷定“那個人”目的不純的證據是:那個人到現在還沒有工作。

我的天!這種邏輯一出口,簡直就是災難!

有人記得,在電視劇或者小說裡那些窮的只剩錢的人如何塑造嗎?就是認為所有人都是奔著我的錢來的!

如果陳學冬這樣聊,是因為他們花了你的錢,那你就不給就好嘛,如果你給了,又何必出來這樣說?

陳學冬公開表示會對父親盡孝,何為孝?從陳學冬的言談不難得知,他希望他的父親有飯吃,有衣穿,有房住,就夠了,不要結婚,不要戀愛,別給我找麻煩,別找個人來花我的錢!

後來,陳學冬又在採訪中說過,“那個人來求陳學冬幫她的孩子買房”,被陳學冬拒絕了。

拒絕沒問題,不買沒問題,為什麼要在媒體上說出來?是“那個人”讓你討厭到要所有人知道她是壞人,讓她身邊的人都唾棄她,還是你在一次次消費她,立住你的人設?

得理不饒人,又是跟自己的父母,帶你來到這個世界上的人,何必這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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