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中國法制工作的發展,越來越多的被拆遷人開始認識到法律的重要性。他們知道如何在遇到糾紛時提起訴訟,並會向律師尋求幫助,但是法律是要講證據的,雖然有些人維護利益意識較強,知道要保留相應的證據,但是被告知不能使用,白浪費了精力。那麼什麼樣的證據是有效的呢?讓我們一起學習和認識一下。
人們最喜歡保留的兩種證據是音頻和視頻記錄,這也是兩種最可能被視為無效而不予考慮的證據。這裡律師提醒大家注意以下幾點:
一、錄音
1.錄音時,自然地透露時間和地點;
2.儘量確保聲音清晰。你也可以通過說話來辨別聲音識別身份。
3.問和回答重要的問題時,儘可能多說。但在這裡請注意,隱私和商業秘密不應涉及在內,因為一旦錄音會被視為侵權,它就會丟失作用。
4.問問題時不要咄咄逼人,儘量控制自己的語氣,以免惹惱對方。
二、視頻
拍攝視頻的場景通常是混亂的,但正是因為混亂才給普通人提供了方便。當你視頻時,你需要記錄的是誰在什麼情況下做了什麼,通過什麼非法手段做了什麼事。
以強制拆遷為例,強制拆遷過程中指揮現場的人和穿著制服的人;情況是指房屋和庭院在被拆除前的情況和被強制拆除後的情況。如有貴重物品,請拍照並記錄。
違法手段和違法事件主要是拆遷方的暴力行為或限制拆遷人人身自由的企圖。如果被拆遷人在房屋被拆除後報警,也可以保留報警的電話和警察出警的證明作為相關證據。
以上是錄音和錄視頻需要注意的,被拆遷人不要因為證據的審查更為嚴格就放棄取證,因為根據《民事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六十八條到第七十條之規定,錄音,視頻和其他視聽資源也可以向法庭提供證據,無論法院是否採納,當事人有權提交。
人民法院對通過合法途徑獲得的、有其他證據支持或者經證明無誤的視聽資料,應當認定其證明力。
三、書證
書面證據一般是有效的,主要有兩種類型。
第一類是由拆遷方發佈的公告、通知、徵收補償款決定、限期拆遷通知、責令交出土地決定。這些通常都是在當地張貼的,如果你保存原件有困難,你也可以拍照保存。
第二種是老百姓手裡的證件,包括土地證、宅基地證、房產證、土地承包合同、營業執照、戶口評估報告、房屋勘察登記表等一切有關證件原件。
需要注意的是,這些原件不應該交給任何人,即使是行政機關要求上交的也要小心,因為它們是你維護權力的重要基礎。
■ 內容來源於網絡,如有侵權或其他問題請聯繫刪除。
■ 徵地拆遷、拆遷補償、農村拆遷、國有土地拆遷、拆遷知識交流與分享。
■ 袁曼曼徵地拆遷律師每天為您推送各種專業、有用的拆遷知識,幫您識破拆遷背後的心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