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莲湖:三项机制精准精细标准认罪认罚量刑建议

正义网西安4月14日电(记者岳红革 通讯员呼延家钰)“被告人孙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罚金20万元。”日前,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法院的这份判罚与莲湖区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一字不差。今年以来,该院已向辖区法院公诉认罪认罪案件87件93人,其量刑建议被法院采用率达100%。不久前,西安市检察院在该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认罪认罚从宽业务推进会,推广了他们“三化”(精准化、精细化、标准化)量刑建议的经验做法。

“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中,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具有一定的裁量权的性质,因此我们必须尽好这份责任。在实践中我们主要是通过沟通引导、规范标准化形成和动态跟踪三大机制校准量刑建议。”该院检察长李洁介绍说。

“量刑建议既是检察机关参与刑罚的活动,也是审判机关参考判罚的依据,必须同圆共规。”该院副检察长王大明强调。在认罪认罚量刑建议规范化推进中,该院定期与区法院开展座谈,提高认识,统一标准。检察官既认真学习检察机关认罪认罚量刑建议指引,也认真学习法院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既认真把握有期徒刑主刑的判罚标准,也认真研究拘役、管制及罚金附加刑的适用规则,在严格统一执法平台上与法院做到相互制约、相互配合。

该院把2017年以来的量刑建议与法院判罚结果,逐案对应对照,建立大数据模型,持续进行差异化分析,共性化对比,量刑建议采纳率从85%逐步上升至100%。在标明基准刑和各个量刑情节细节的适用情况,该院列出常见犯罪量刑公式。如在有无赔偿、自首,是否达成刑事和解等等情形下加减刑期,以月为据,伸缩幅度,形成加权系数,总刑期中占比,直观反映量刑的依据和过程。为增加准确性,也为了提升办案效能,该院对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盗窃等高发轻微刑事案件提倡采用速裁程序,适用“菜单式”“表格化”审结报告,细列案件证据、情节要素,办案检察官只需在要点上划勾,即可完成文书制作和量刑建议分项加减。

为了严把采纳关,该院在量刑建议工作中制作多选型量刑建议。针对起诉前尚未赔偿被害人的案件,对于庭审阶段可能出现的量刑情节变动案件,办案人可以拟写附条件量刑建议,给出目前情况下的量刑建议和如果赔偿取得谅解以后的量刑建议,确保罪责刑相适应。如该院在办理的张某故意伤害案中,在审查起诉阶段,张某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并有赔偿意愿,便对其做出“建议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如果在判决前赔偿取得谅解,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的附条件量刑建议,张某在审判阶段积极主动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最终区法院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此外,该院还把量刑建议的准确性,归入对检察官的考评中,部门内部每月统计每名员额检察官量刑建议采纳率和契合度,并将量刑建议的采纳情况作为评查案件的重要指标、倒逼检察官提升量刑建议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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