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我們雖然結了婚,但侍候你媽的事我是不會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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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我們雖然結了婚,但侍候你媽的事我是不會幹的

都說相愛容易相處難。對再婚夫妻來說,相愛本不易,相處更難。再婚夫妻面對的不僅僅是兩個人,更是兩個家庭——孩子,老人。

再婚夫妻就很少再有年輕小夫妻的浪漫,沒有一起打拼的經歷,再婚的原因有的是想找個依靠,有的是想找個“老來伴”。但雙方的老人、孩子卻會成為兩個人婚姻維繫下去的很大阻力,甚至是導致再離婚的原因。

我的閨蜜小美就面臨了這樣的問題。容我以第一人稱去敘述。

我,33歲,離婚兩年,孩子判給了前夫。離婚前我是家庭婦女。前夫的生意做的風生水起時,有了第三者。離婚時前夫把房子留給我,還給了我一筆錢。雖然我生活無憂,但被拋棄的痛苦,孩子不在身邊的孤寂,時時困擾著我。

經人介紹,我認識了登。登和我同齡,是一家大企業的中層領導,收入比上不足比下有餘。登也有過一段短暫的婚姻,沒有孩子,但有一個偏癱多年的母親和她一起生活。因為登要上班,請了一個保姆照顧。

我看登各方面都不錯,認識半年就領證結婚了。

老公,我們雖然結了婚,但侍候你媽的事我是不會幹的

結婚後登對我說,你當了那麼長時間的家庭婦女,再出去工作也不適應了。反正我的收入能養得起你們,你就繼續在家當家庭婦女好了。當時我挺感激的,覺得登真的很會體貼人。翌把每個月的工資收入都交給我管理。家裡的一切生活開支,包括保姆的費用都是由我支配。我彷佛又回到以前生活無憂的日子。

結婚一年,我們有了孩子,登自是喜不自禁。但生活支出也陡然增加了。孩子的奶粉、尿片、小病小痛的開支,讓登的收入捉襟見肘。

孩子三歲時送去了幼兒園。一天,登對我說:現在支出是越來越大了,我的收入增加又有限,這樣吧,我們把保姆退了,我媽媽你來照顧。反正你在家閒著也是閒著,還可以省出一筆錢。

我一下子蒙了。他媽媽癱瘓在床很多年了,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吃喝拉都在床上,一時都離不開別人的照顧。有一次保姆有急事請了兩天假,我不得已照顧了兩天。之後幾天我都吃不下東西,走路經過他媽媽的房間門口,我都直想吐。

我堅決的對登說:不行,你媽媽我是不會照顧的。登說:你不照顧我媽媽也行,那你就出去工作吧,但至少要掙回請保姆的錢。

老公,我們雖然結了婚,但侍候你媽的事我是不會幹的

我氣得跑回我原先住的房子大哭了一場。照顧自己的母親天經地義,可是要我照顧別人的母親,憑什麼?她既沒有生我也沒有養我,整天要給她端屎端尿,擦背洗身,還要喂她吃飯,換洗被褥衣服,我真的是做不來。出去工作?我已經沒有這份勇氣了。自從結婚後我就再沒有工作過,我還能承受得了工作的艱辛嗎?忍受得了工作中別人的白眼嗎?

可是如果離婚,法院肯定也會以我沒有能力撫養孩子為由,把孩子判給丈夫,我又會在失去婚姻的同時再一次失去孩子。

朋友們,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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