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文化和旅遊廳關於確定
長春榆樹錢酒文化莊園等2家
旅遊景區為4A級旅遊景區的公告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旅遊景區質量等級的劃分與評定》與《旅遊景區質量等級管理辦法》,經有關市(州)文化和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推薦,吉林省文化和旅遊廳組織專家按程序開展綜合評定,並於2020年10月16日完成公示,確定長春榆樹榆樹錢酒文化莊園景區、延邊和龍青龍漁業景區為國家4A級旅遊景區。
特此公告。
吉林省文化和旅遊廳
2020年10月28日
原標題:吉林省文化和旅遊廳關於確定長春榆樹錢酒文化莊園等2家旅遊景區為4A級旅遊景區的公告
來源:吉林省文化和旅遊廳
編輯:熊一黎 審校:劉怡彤
主編:馬楠 監製:姜乃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