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海通報1起典型案例

烏海通報1起典型案例

今年以來,烏達區紀委監委持續推動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的貫徹落實,馳而不息正風肅紀,堅決防止“四風”問題反彈復燃,為進一步督促全區黨員幹部嚴守紀律,改進作風,現將近期查處的一起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烏海市烏達區原人防辦公職人員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報銷交通補助並改變公務行程,藉機旅遊問題。


2016年5月29日至6月2日,烏達區原人防辦工作人員王亮到陝西省寶雞市參加全區人防無線電臺及報務員培訓學習班。培訓結束後,王亮未按規定返回烏海,而是由寶雞到西安,在西安遊玩一天後,於6月4日返回烏海。在報銷差旅費時,王亮報銷了6天的交通補助共計480元,違規多報銷了交通補助費320元。2018年下半年,在全區開展規範差旅費報銷和違規發放津補貼“回頭看”清查工作期間,王亮未按照要求將違規報銷的交通補助費320元予以退回;2020年,七屆烏海市委人防系統專項巡察期間,巡察組發現王亮違規報銷交通補助費後,王亮仍未對違規報銷的交通補助費進行清退,且存在借公務之機繞道旅遊的問題。


王亮身為黨員,本應模範遵守黨的紀律,但其違規報銷差旅費,借公務之機,繞道旅遊的行為,損害了黨的形象,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二款,2015年《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零四條之規定,經烏達區紀委監委研究決定給予王亮同志黨內警告處分。


在全面從嚴治黨、正風肅紀的高壓態勢下,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其實施細則問題、“四風”問題依舊屢禁不止,個別黨員幹部思想認識依舊不到位,紀律規矩意識淡薄,抱著僥倖心理,認為“小問題”“小金額”便可以逃過紀委的檢查,頂風違紀,侵蝕敗壞黨風。千里之堤潰於蟻穴,作為公職人員每一個錯誤的行為都可能影響政府的形象,侵佔的一分一釐都是對人民利益的損害,也勢必會受到嚴肅處理。全體黨員幹部都應吸取教訓,引以為戒。


“四風”問題具有“頑固性和反覆性”。區紀委監委將保持反腐敗高壓態勢不放鬆,全面監督執紀問責,對頂風違紀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典型案例一律通報曝光,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三不”機制建設,持續保持正風肅紀的強大震懾,推動黨風政風和社會風氣進一步好轉。


烏海通報1起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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