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報!臨海江南街道一黨員打傷姑媽受處分

“你聽說了嗎,小吳好像被紀律處分了。”

“不是聽說取得他姑媽諒解了,怎麼還是被處理了?”旁邊的人疑惑地問。

“對黨員就要嚴格要求,不能在小事上栽跟斗。”

……

日前,在臨海江南街道自立新村活動中心,幾位村民在悄悄議論,此時,街道紀工委正將一份紀律處分通知書送到村裡。

事情從去年5月底說起,作為本村黨員的吳某在自家門口,因家庭瑣事與其姑媽發生了爭吵,而後發生激烈的肢體衝突,致使其姑媽左側橈骨粉碎性骨折。

去年12月8日,吳某被臨海市公安局刑事拘留。12月12日,臨海市公安局以其涉嫌故意傷害罪向臨海市人民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之後,在親戚的調解下,吳某取得了姑媽的諒解。今年1月9日,臨海市人民檢察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有關規定,決定對吳某不起訴。

雖然檢察機關沒有起訴,不過身為中共黨員,吳某的行為在周邊村莊造成了十分惡劣的影響。為嚴肅紀律,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江南街道紀工委決定給予其留黨察看(一年)處分,並對其進行嚴肅的批評教育。


01


臨海江南街道一黨員打傷姑媽受處分。日前,街道紀工委將紀律處分通知書送到這名黨員所在的自立新村。


事情從去年5月底說起,作為黨員的吳某在自家門口,因家庭瑣事與其姑媽發生了爭吵,而後發生激烈的肢體衝突,致使其姑媽左側橈骨粉碎性骨折。


去年12月8日,吳某被臨海市公安局刑事拘留。12月12日,臨海市公安局以其涉嫌故意傷害罪向臨海市人民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之後,在親戚的調解下,吳某取得了姑媽的諒解。今年1月9日,臨海市人民檢察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有關規定,決定對吳某不起訴。


雖然檢察機關沒有起訴,不過身為中共黨員,吳某的行為在周邊村莊造成了十分惡劣的影響。為嚴肅紀律,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江南街道紀工委決定給予其留黨察看(一年)處分,並對其進行嚴肅的批評教育。


02

近期,臨海市古城街道一社區黨員何某因酒後駕車被處以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何某是在喝了白酒和啤酒後駕車返回單位時,被交警查獲的,經鑑定,何某屬於醉酒駕駛。


據悉,近兩年,古城街道紀工委一直把廉政教育,尤其是警示教育納入“主題黨日”的學習內容,強化對黨員幹部的經常性提醒。但仍有個別像何某這樣的黨員心存僥倖、知法犯法。


“當時,我想著吃飯的地方離單位就兩分鐘左右的車程,而且這條路上從來沒有交警查酒駕,所以就心存僥倖了。”何某說,自己作為黨員,更應該嚴以律己、遵紀守法。


接下來,古城街道紀工委還將進一步強化對黨員幹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監督,及時提醒苗頭性問題,抓早抓小,嚴防“破紀”演變為“違法”。


03

玉環市雞山鄉披山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方德富挪用低保戶低保銀行賬戶款項等問題被通報。


2013年,該村兩名低保戶因年老體弱、行動不便,委託方德富辦理低保補助金取現事宜。2018年5月至2019年9月,方德富利用保管兩人銀行存摺的便利,挪用賬戶款項1.62萬元,其中民政救助1.45餘萬元,養老補貼0.12餘萬元,用於其個人開支。該款項是兩人唯一經濟來源,導致日常生活以鄰居接濟為主,無錢購買治療藥物。此外,方德富還存在其他違規違紀問題。2019年12月,方德富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責令限期歸還全部款項。


台州晚報新媒體

通訊員:奚海斌 林紀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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