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報:秦皇島高速發生嚴重事故


通報:秦皇島高速發生嚴重事故


秦皇島一地發生嚴重車禍,致使1人死亡,2人受傷!肇事者李某某被秦皇島法院通報...


秦皇島發生嚴重車禍,造成一人死亡


1人死亡,2人受傷


通報:秦皇島高速發生嚴重事故

網絡配圖

被告人李某某駕駛冀******小型普通客車,載其岳父劉某某、岳母黃某某行使至承秦高速承德方向148KM+740M處時,因雨天路滑,與右側護欄相撞,導致車輛及高速公路護欄損壞、黃某某死亡、李某某和劉某某受傷。經河北省公安廳高速公路交通警察總隊秦皇島支隊青龍大隊責任認定:被告人李某某承擔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黃某某、劉某某不承擔責任;經青龍滿族自治縣公安局法醫損傷檢驗鑑定:黃某某因生前發生交通事故致顱骨骨折、顱腦損傷而死亡。

被告人李某某到青龍滿族自治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投案自首。劉某某對李某某的行為表示諒解。


被告人李某某詳情


通報:秦皇島高速發生嚴重事故

被告人李某某,男,1988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號碼1303211988********,滿族,高中文化程度,務農,不是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戶籍所在地河北省秦皇島市青龍滿族自治縣**鎮**村,現住**鎮**區******。2015年5月29日,李某某因非法攜帶槍支被行政拘留五日,並處罰款人民幣500元整。因涉嫌交通肇事罪,經青龍滿族自治縣公安局決定,於2019年10月17日被青龍滿族自治縣公安局取保候審;2020年10月13日經本院決定,於2020年10月14日被青龍滿族自治縣公安局執行取保候審。

本案由青龍滿族自治縣公安局偵查終結,以被告人李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於2020年10月10日向本院移送審查起訴。本院受理後,於2020年10月12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權委託辯護人和認罪認罰可能導致的法律後果,2020年10月12日已告知被害人及其近親屬有權委託訴訟代理人,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被告人及其值班律師的意見,審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同意本案適用速裁程序審理。


事實的證據


1

受案登記表、戶籍信息等書證;

2

被害人劉某某的陳述;

3

被告人李某某的供述和辯解;

4

鑑定意見;

5

現場勘驗筆錄。

上述證據收集程序合法,內容客觀真實,足以認定指控事實。被告人李某某對指控的犯罪事實和證據沒有異議,並自願認罪認罰。


追究李某某刑事責任


本院認為,被告人李某某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過失致一人死亡,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李某某認罪認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的規定,可以從寬處理;被告人李某某案發後主動投案,並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可認定為自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的規定,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被告人李某某取得被害人諒解,可酌定從輕處罰。綜上,建議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個月,可緩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的規定,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


車禍發生時應該如何做


車禍發生,不要慌

1

立即停車

當事人應該立即停車,在車後方50-100米處設置警示標誌,高速公路上應在車後方150米處設置警示標誌,在高速公路上,車上人員迅速轉移到路外安全地帶;

2

做好救援工作

確認受傷者情況,搶救受傷人員,撥打120急救電話;

3

保護事故現場

如雙方不能協商解決或發生嚴重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立即撥打報警電話110或122,迅速報告公安機關或者執勤的交通警察,如肇事車輛欲逃逸,記下其號牌、車型等特徵;

4

收集必要的證據

24小時內電話通知所投保保險公司。


遇見車禍請撥打以下報警電話

☞交通事故報警電話:122

☞全國公安局報警電話:110

來源:12309中國檢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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