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掀桌子,讓人想起梅貽琦“校長帶領職工給教授搬凳子”

日前,因公開批評學校後勤集團在學生宿舍安排上存在問題,華中科技大學教授鄭強遭到所在學院的通報批評,並取消其兩年的評“優”資格。這引發輿論關注。

此事的最新進展是,10月27日,華中科技大學發佈聲明稱,由於學生宿舍資源比較緊張,部分學生因轉專業等原因暫時難以滿足集中居住的需求。後勤集團宿舍管理中心存在和院系溝通不到位等問題,計算機學院當事人在解決問題過程中也存在著過激行為。目前,後勤集團對相關當事人進行了處理。

鄭強一怒為學生,得到很多網友點贊,通報批評在大家看來,這更是對他的“獎勵”。對於此事,我注意到,有不少自媒體在感慨大學學院的黨委書記、教授說話不管用,後勤部門的經理睬也不睬。要是教授有地位,怎麼會發展到掀桌子的程度?

教授掀桌子,讓人想起梅貽琦“校長帶領職工給教授搬凳子”

本文圖片來源:網絡

說起大學的行政服務與後勤服務,很多教授都會有道不完的苦水,比如,一名財務處的工作人員,就可以讓教授為報銷跑斷腿。與國外大學教授不需要為複印、報銷等耗費精力不同,我國教授要把很多精力耗費在這些瑣事中。當然,有的教授再把這些事務佈置給自己的學生,學生對此不滿,輿論也指責教授利用職務之便,叫學生給自己幹私活,而沒有進一步追問,教授的這些瑣事從何而來。

對於眼下這起教授與後勤部門的衝突事件,我更想說的,不是後勤部門管理人員對待教授的態度,據鄭強反映,他在五年前就曾向後勤部門反映學生宿舍安排過於分散時問題,而是高校對學生宿舍功能的定位。這是根本性問題。

發達國家的大學,有很多隻給大學低年級學生提供宿舍,大學高年級學生與研究生都需要自己在校外租房。而就是低年級學生住校內宿舍,也大多由學生自己申請,選擇不同的宿舍類型。就宿舍而言,雖然學生住學校宿舍,要接受寄宿教育,但學校和學生之間的關係,是房東與租客的關係,學生作為租客支付房租,房東則在收租金的同時,滿足租客的合理需要。

教授掀桌子,讓人想起梅貽琦“校長帶領職工給教授搬凳子”

但在我國高校,學生宿舍卻被賦予更多的管理與教育功能,首先,學校沒有給學生選擇權。包括選擇是否住學校宿舍的權利,所有學生都被要求住學校集體宿舍,除非學校實在沒有住宿條件,才讓學生自己想辦法解決;以及選擇住哪間宿舍的權利,大部分高校都實行統一安排,學生被安排在哪間宿舍就在哪間宿舍,哪怕對舍友很不滿,也很難換宿舍。

其次,學校對學生住集體宿舍做出更多限制性規定,理由是加強對學生的管理,包括規定晚上10:00關燈,檢查學生何時起床,評比宿舍衛生等等。這也就弱化了服務功能,有的學校不改善學校宿舍條件,還美其名曰這是對學生進行艱苦樸素教育。另外,也引發學校管理措施不尊重學生隱私的質疑。

回到這起事件上,如果學校給學生選擇宿舍的權利,這一問題根本就不存在。據報道,據學生在網上發帖稱,九月中旬,華中大計算機學院學生代表到該校後勤集團宿管中心反映稱,一個班60人被分在45間寢室,不利於學習。那麼,如果由學生自己選宿舍,就可把便於和同系學生交流作為一個選擇因素。

教授掀桌子,讓人想起梅貽琦“校長帶領職工給教授搬凳子”

對此,會有人說,給學生自主選擇權,學校的宿舍資源有限,不可能滿足所有學生的需求,但是,給不給選擇權,與所有選擇都滿足是兩回事。我國也已有學校把宿舍選擇權交給學生,這很大程度提高了學生對宿舍的滿意度,另外,就是由學校安排宿舍,也事先調查學生的需求(如個性、愛好、作息習慣),以匹配合適舍友,減少舍友間的矛盾。

大學要實行現代治理,根本在於大學必須把人才培養作為第一要務,並以此思考怎樣建立促進人才健康成長的環境。大學的行政與後勤,都應該樹立服務教授、服務學生的理念。梅貽琦曾說,“校長不過是率領職工給教授們搬凳子的。”再看看教授因學生宿舍安排掀後勤經理(也就是梅貽琦提的職工),令人唏噓。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