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26日发布批复同意实施产能置换,建设内蒙古查干淖尔矿区查干淖尔一号井、新疆三塘湖矿区石头梅一号露天煤矿一期工程、陕西榆神矿区郭家滩煤矿等三个项目,合计建设规模2000万吨/年。
其中,内蒙古查干淖尔矿区查干淖尔一号井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阿巴嘎旗,项目单位为锡林郭勒峰峰能源有限公司。
查干淖尔一号井建设规模500万吨/年,项目总投资31.64亿元(不含矿业权价款)。
新疆三塘湖矿区石头梅一号露天煤矿一期工程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境内,项目单位为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石头梅一号露天煤矿一期工程建设规模500万吨/年,配套建设选煤厂,项目一期工程总投资13.76亿元(不含矿业权费用)。
陕西榆神矿区郭家滩煤矿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境内,项目单位为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郭家滩煤矿建设规模1000万吨/年,配套建设相同规模的选煤厂,项目总投资57.01亿元(不含矿业权费用)。
内蒙古查干淖尔矿区查干淖尔一号井项目与陕西榆神矿区郭家滩煤矿项目均属未经核准擅自开工建设的违规煤矿。发改委要求项目单位要深刻吸取教训,严格执行煤矿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规定进行处罚和问责。
批复明确:项目按照建设规模进行煤矿产能登记公告,不得批小建大、超能力生产。项目投产后如需进行改扩建,应按规定对新增产能落实产能置换要求,办理项目建设有关手续。
如需对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规模、重大技术方案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