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朋友90,我99,我們是在2018年認識的。
兩年時間,她陪我度過了最艱難時候,我很愛她,因為她是我初戀,同時我也覺得欠她很多。
在我人生低谷時,她一直鼓勵我,讓我從低谷中走出。
最困難時,我睡過公園,睡過天橋,一無所有,那時只覺得對不起她,不能給她一個好的生活。
可她依舊陪著我,擺地攤,曬太陽,餓肚子。
那段時間是我一輩子都不會忘記的。
到如今我有些錢了,會力所能及給她我能給的。
鞋子,衣服,耳機都是買好的,耐克,阿迪,加拿大羽絨,b耳機,都是上千,大幾千的。
因為我只想力所能及彌補她。
雖然我現如今以自己能力不能直接給他一個家,可我也在向這方面努力。
而因為賺錢的原因,我對她少了陪伴。
她也對我越來越不信任。
可我只想說,我一直沒告訴過她,那時我困難時,身上唯一四塊錢給她買了一碗青菜面,自己餓了一兩天。
還有一次,我不給她打車回家的原因是我身上只有兩塊錢,自己睡公園,卻一直沒告訴過她。
而每一次擺攤聽旁邊的賣唱,我都會忍不住哭出來,覺得對不起她。
後來,收入高了,我只要買任何東西都會第一時間想到她,我會帶她吃好吃的,好玩的,每個星期看兩次電影等等。
在她生日時準備驚喜。
如果我這都叫不愛她,那我還愛誰?
她雖然說租房子都嫁給我,可我想給她好的,不想讓她受累。
因此也因為這些事情吵起來,一度會就此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