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提出分手,在女生身上花費的錢需要要回來嗎,本人農村人?

王王王儷


一段感情裡的兩個人只要雙方當初是你情我願的,不存在強迫或者物質上的原因,那麼不論最後是誰提出了分手都應該理性且客觀的面對問題而不是就此對分手的一方進行詆譭。

另外就上述問題而言,兩個人既然有過共同生活的經歷,就說明兩個人都在這段感情中互相地為對方付出過,其中也必然包括一些財物方面的付出。

所以不能因為是女生提出分手男生就要求把花費在女生身上的錢要回來,這種觀點是不成立的。難道男生如果提出分手的話女生是不是也有必要把花在男生身上的錢也要回來?

最後我想說,既然當初選擇在一起,選擇為彼此付出都是為了成就一段美好的感情,而當這段感情因為不可抗拒的因素而不能走到最後時,我們也應該正視它,因為它曾經讓兩個相愛的人變得美好。如果過分的在乎誰在這段感情中為對方花費的金錢多,那麼誰的出發點就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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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你提出的問題我有三點看法,不知正確與否,只代表我個人的觀點。一:既然是女孩子提出分手,就沒必要去追求,感情這個東西是追求不來的,自古有一句老話強扭的瓜不甜。二:在交往當中所有的費用,現在這個時代婚姻是用錢比較多的一個時代,不管男女雙方都一樣,當然有可能男方多一些,這不也很正常,如果數額不大也就沒必要去要了,只當是交了一個朋友,但是如果數額巨大你可以與她商量,如手飾品一類的包括項鍊她很有可能要給你的,當然,也要看看對方的態度如何?同時也可以與女方的父母勾通,能不能爭取一下,實在無法也就算了,畢定你還年輕,今後還要我朋友,男人肚裡能撐船。三:至於說到你是農村的,這不過是她的一條理由,農村的怎麼啦,感情沒有農村與城市之分,況且現時的戶口也沒有商品糧與農業糧之分,統稱為居民戶口簿,只不過是居住地不一樣那與婚姻有什麼關係呢?至於有很多城市的人找農村男女的典型事例和農村人找城市的男女事例沒必要說了,因為感情這東西是誰人都說不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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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這種情況要有一個具體方案和思維,你先要考慮當初是女生所花費的金費是你自己情願為她付出的,而且女生並沒有朝你是否存在索要?如果是這種情況,你可以在分手時,可以要求女生退還一部分錢或財產,如果你想全部要回,我想是不可能的,因為你當初不可能是強求給女生花銷或者說是勉強的,心理總有一些心甘情願的。處於和女生無奈分手,而且心裡又感覺吃了不少虧,你想要回你當初的所有費用,也許是不可能的,除非女生覺得欠你的很多,處於心理的壓力,人家會還你一些,如果人家覺得是你當初心甘情願,自然就不會感覺理虧。你想要要回所有的金費就有點困難了!

再一個就是女生如果存在欺詐行為,你可通過法律手段,提起訴訟要回你的損失,但不可能全部要回。無論你是農村的還是城鄉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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