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南京市江北新區生態環境和水務局原副局長梅理清等人在落實生態環保工作中失察失職問題

江蘇省南京市江北新區生態環境和水務局原副局長梅理清等人在落實生態環保工作中失察失職問題。

2019年4月,江北新區環境監察大隊發現某企業在清理化工原料時有汙水混合物溢流到廠外,要求該企業將化工原料轉運,但未督促企業及時將問題整改到位,致使汙水混合物隨降雨沖刷排入河道造成汙染。2014年至2019年,該監察大隊對某科技公司開展日常監督檢查30餘次,其中11次發現露天堆場等場所存在問題,檢查人員雖當場提出監察建議,但輕信該公司解釋,未按要求對堆放物料進行深入核查,帶來環保安全隱患。梅理清作為監察大隊主管領導,對此負主要領導責任,同時對此前發生的違規審批無處理能力企業處理廢水汙染長江問題負主要領導責任,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撤職處分,降為三級調研員。其他相關責任人受到相應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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