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 沿河檢察微信公眾號
“我局將運行的水質取樣送到疾控中心檢測,檢測結果顯示完全達到飲用水標準...”近日,沿河檢察院收到縣水務局對該院檢察建議的整改回復。3000餘群眾飲水有了保障。
案情回顧: 2019年6月,蔡某某在甘溪鎮大田村、後壩村和上壩村交界處違規修建養殖場,並將未經無害化處理的汙水通過溶洞進行直排,排放的汙水經過溶洞流至大田村和塘邊村共用的飲用水源,造成飲用水源汙染,致使兩村共3000多村民飲水困難。後經沿河縣檢察院監督,相關部門對養殖場作了行政處罰,但3000多群眾的飲用水問題尚未得到有效解決。縣水務局雖然於2019年9月開始在該飲用水源點實施飲用水源安全項目,但施工未按照進度進行,該飲用水安全項目不能及時投入使用,群眾沒有其他可供選擇的飲用水源,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生產生活。
沿河檢察院在開展“保障飲水安全.助力脫貧攻堅”公益訴訟專項監督活動中發現該情況後,持續跟進監督,督促縣水務局及時整改。有力保障了人民群眾生產生活飲水安全,助力脫貧攻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