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一网讯(记者 曾兰 通讯员 李蜜)国家三令五申禁止捕食野生动物,却仍有人自制火枪私藏家中,准备外出打猎。4月26日,记者从常德市安乡县公安局官陵湖派出所获悉,22日,该所依法刑事拘留了两名非法持有枪支的男子。
4月初,安乡县公安局官陵湖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深柳镇蹇家渡村有人私藏自制的火枪,可能要外出打猎。接警后,民警立即前往蹇家渡村村部,在该村治安主任带领下,迅速将正在家中睡觉的犯罪嫌疑人曾某(男,32岁,安乡县深柳镇人)抓获。曾某随即主动交出了藏在卧室的改装射钉枪和部分没用完的子弹。
犯罪嫌疑人自制的火枪。
经审讯,曾某对自己自制火枪藏于家中,准备外出打猎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他还主动交代,两年前,邻村的好友胡某(男,39岁,安乡县深柳镇人)在其手中拿走了一支火枪。在曾某的带领下,办案民警在胡某家中又查获改装射钉枪一支。
经常德市公安局刑技部门鉴定,在曾某、胡某家查获的改装射钉枪均为以火药驱动的枪支。目前,犯罪嫌疑人曾某、胡某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安乡县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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