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孩子犯了錯誤時,父母應該怎樣做才是智慧的懲罰呢?

餘夕陽


孩子犯錯後應該怎麼教育?只需要三分鐘四個步驟

第一分鐘:

要批評孩子,嚴肅的對待他,這時候千萬不能和孩子嘻嘻哈哈,前半分鐘要好好和他說,從父母自身開始“我看到,我感覺……”,然後再分析行為的對錯!

第二分鐘:

“沉默”盯著孩子看什麼也不說,此時無聲勝有聲,孩子會自己想一想,然後在進行表揚,雖然……但是……,可以說說孩子的優點,批評的同時我認可他好的一面,這樣自信心不會受到打擊

第三分鐘:

告訴孩子,接下來的正確做法是什麼?應該怎麼做?幫助他設定目標,使他能夠力所能及的達到,然後慢慢提升!



誠誠媽媽的育兒之談


當孩子犯錯時,懲罰是使他糾正錯誤的必要手段。但它是一把雙刃劍,運用恰當能使孩子銘記過失、糾正錯誤,運用不當就會傷害孩子的身體和心靈。

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副主任孫雲曉說過:“懲罰絕不等於體罰,更不是傷害,不是心理虐待,讓你覺得難堪,打擊你的信心。”

所以智慧型父母都明白:懲罰不是目的,只是手段而已。智慧的懲罰應該是既讓孩子能認識到錯誤,接受懲罰,又能有意識改正的做法。

家有家規,有規可依,適度懲罰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我們家裡要有家規,制定好規則,哪些可為,哪些不可為,家長和孩子協商制定一個獎懲規則,讓孩子知道犯錯後將受到什麼懲罰。這樣,孩子平時就會有所注意,從而減少犯錯誤的概率。

但如果他觸碰了家規,必須要承擔相應的懲罰。懲罰一定要適度,不能超越孩子年齡和能力範圍,以免懲罰過度,造成孩子悲觀、牴觸。

父母聯手,統一戰線,有效懲罰

“攘外必先安內”,要想在孩子問題上達到效果,就應該在對孩子的教育要求和教育態度等方面達成一致。否則內亂不斷,當受其害。

當然有時候為了鬥爭的藝術,一方可以假裝投城,明裡站在孩子一方,獲得同理心,讓孩子感覺你是自己人,都是為他好,心裡上不排斥,更易於接受你的建議分析。這樣孩子易於接受,懲罰也更有效。

無論何錯,冷靜面對,理智懲罰

無論什麼情況都要冷靜,問清原委。如果一上來就怒斥,孩子產生畏懼心理,就不敢說真話,無益於事情的解決。

心理學家曾經做過研究,發現在家裡經常受到家長嚴厲懲罰的孩子,具有過度攻擊以及反社會的行為。一個孩子被家長打過之後會感到很生氣、產生挫折感並對人產生敵意,他們就會宣洩出自己心中的怒氣和挫折感。所以冷靜面對,瞭解原委,才能想出解決問題的辦法。

  • 1.孩子在外發生最多的和小朋友鬧糾紛,致使對方哭泣或受傷

第一時間讓孩子懂得換位思考,如果那個小朋友是你,你心裡怎麼想?希望別人怎麼做?作為處罰,讓他自己去想辦法安慰哭泣的孩子,請求原諒。

如果受傷,家長要帶對方去處理,需要孩子全程陪同,安慰、照顧,要和爸爸媽媽一起承擔。要讓他明白,自己做錯事就要承擔相應的後果。這樣孩子會覺得很內疚,明白爸爸媽媽愛他,再和他一起承擔,替他分擔這一切。自覺接受處罰,以後也會少“惹事”不給爸爸媽媽增加麻煩。

有些孩子屬於保護自己還手導致了矛盾升級,雖然完成了爸爸媽媽的懲罰任務,但還是心理有些不服氣。家長要細緻,回家與孩子要進行分析。小孩子可以進行角色扮演,讓孩子扮演對方,爸爸媽媽扮演孩子的角色,回顧事情經過,和孩子一起分析,這樣做有何不妥。

然後還可以再互換角色,爸爸媽媽扮演有錯在先的小夥伴,讓孩子再來試試該,如果再次遇到這樣的問題怎麼辦。啟發孩子用更好的解決辦法來解決問題。

這種角色扮演的方式,易於小孩子接受。在扮演中讓孩子感同身受,也許小夥伴是不小心的,也許小夥伴做的是不對,但自己解決問題的方法有很多,要採取既能保護自己,又不能害別人的辦法。

還可以升級處罰,如果能和對方成為好朋友,約定下一次玩耍的機會,這件事就算徹底結束了。

這種懲罰讓孩子有同理心,還鍛鍊了孩子獨立處理問題的能力。在今後和小朋友玩耍中也會更有分寸,交際交往能力也會更強。

  • 2. 孩子在家發生最多的是當破壞王,玩具、書本隨意丟棄,經常一片狼藉。

這種情況,最好的懲罰就是讓自己去收拾殘局。

和孩子聊一聊是必須的:玩具和書本是你的心愛之物,是你最好的朋友。我們應該怎樣對朋友呢?玩具和書本也都有自己的家,我們看完後該怎樣讓他們高高興興回家呢?

通過適當處罰,讓孩子明白,愛惜物品,用後及時歸位。

視情節輕重還可以採取加重處罰家庭預案:

將最喜歡的玩具和書本沒收一段時間,如果這段時間改正了錯誤,就可以還給他

暫時不買新玩具,告訴他,因為不愛惜,買了就等於傷害,玩具和書都不喜歡咱們家了。所以,以後必須每天洗手後翻看書、玩玩具,玩後再將他們安靜整齊送回“自己家”。只要你堅持做,讓他們覺得你是個好主人、好朋友,就會重新喜歡上你,到時就會爭著來咱們家了。

當家長告訴孩子,通過了考察期,玩具和書本已經原諒他,他重新擁有心愛的玩具和書本時,孩子該是多麼的雀躍。

將懲罰故事化、情境化,調動小孩子的內心美好情感,就會覺得這不是懲罰,是讓玩具和書本重新愛上自己的遊戲。

  • 3. 學生在校錯誤較多一般是上課不專心被老師告狀。

孩子有時上課偷看課外書,可以懲罰他寫書評或讀後感交給老師,不合格就再寫。寫不出來心累下次就記住了。同時在一定程度上也鍛鍊了孩子的文筆。

交頭接耳等課堂小事故也懲罰其寫“我的課堂故事”,既讓孩子敘還原故事,給其申辯機會,還讓其在敘述中也在反思自己的課堂行為。一定記住,不要讓他輕易過關,在多次修改中就是一篇具有真情實感的嘔心瀝血之作,這其中辛苦的滋味也會讓他上課更警醒自己。

不專心聽課還可以在家進行專注度的訓練,許多方法比如“舀豆子”、“數棋子”、“靜坐操”等,其實相當於挑戰遊戲,孩子們在接受懲罰的同時,等於讓孩子在遊戲中挑戰自我,更高效地訓練了專注度。

結束語

懲罰是一種教育手段,也是一種微妙的家教藝術,老師教學是“教無定法”,智慧型家長也是“罰無定法”,善用它,拉近了親子關係,對孩子的性格、品德的培養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我是徜徉半畝方塘,資深一線教師,歡迎您的關注,一起分享教育故事,讓孩子愛上學習與生活。


半畝方塘說語文


在漫長的育兒歲月中,每個父母都難免有煩心的時候,偏偏那時孩子總是不聽話,有些父母就忍不住發火了,揪住孩子的過錯,或吼叫制止或斥責教訓,有些甚至揮手就打。

這麼做是習慣性思維造成的問題,因為習慣成自然,他們就不會去想,孩子因為怕受處罰或訓斥而不敢不屈從,那他是否真的知道自己做錯了,錯在哪裡。認錯了就會改嗎?

如果需要處罰,應該採用哪一種方式?怎麼執行?


一、處罰的意義

處罰的應用有兩層意義:

第一層意義:制止。讓犯錯的人為自己的錯誤行為負責,並承擔後果。

第二層意義:警示。有前車可鑑,時刻提醒自己,以後不要再犯同樣的錯誤。

父母的責任是引導孩子去做能做、可做的事,孩子做了,覺得高興,有成就感再,受到父母認可,感受到父母的支持,就願意這麼做,這才有“做對了”的認知。

從這個角度來說,孩子每次犯錯,都是一次學習的機會,只有在學習後還繼續做錯,那才有處罰的必要,但即使處罰,也要講求方式的合理有效,並且不產生負面後果。


二、處罰的作用

1、0至2歲的嬰幼兒,任何行為都是“感覺動作”,就是說想要什麼就立刻行動,這之間沒有思考的過程。所以沒有對與錯。那麼父母就需要溫和的引導他去做對的事,當孩子做了不能接受的事情時,用嚴肅的表情加上揮動食指,表示不對、不能或不許,孩子就知道這樣做父母不喜歡、不能做。父母“不喜歡”對嬰幼兒就是一種處罰,是他能理解的處罰方式。

2、三歲開始幼兒的認知能力逐漸提高,也能夠用語言來和父母溝通,這時父母就要掌握好教育機會,在孩子做了不能接受的事情時,蹲下來和他好好談談,只要你不急躁,能夠溫和的交談,引導他去思考這件事情有哪幾種做法,比較一下哪一種做法更好,最後達成共識。

和孩子建立一個約定:以後就這麼做,如果再那麼做就要接受處罰。同時把處罰的方式說的清清楚楚。這種約定可能需要重複好幾次,也就是說至少給孩子幾次機會,下次犯錯,只是提醒,立即改變就不處罰。以後真的要執行處罰。也是在孩子明白了自己做錯,願意接受處罰的時候,這樣的處罰才有效果才能發揮處罰的作用。


三、處罰的原則

在和孩子一同討論制定家庭規則的時候,就要同時考慮到,必須讓不遵守規則的行為接受一定的處罰。由於家庭規則的主要目的是幫助孩子建立規則意識。併產生自我督導的能力培養,因此必須讓孩子說出他的看法。並在他完全同意下才能形成條文。特別是有關處罰的部分,必須規定的合理,容易實行,並且不會損害孩子的自尊心。

處罰的原則包括:

1、絕不採用暴力來處罰孩子,住處罰的方式要做到人性化,不會造成身體或精神的傷害。

2、處罰的執行者是父母或撫養人,在生氣、情緒失控的時候不執行處罰。

3、在孩子用餐、睡醒睡前十分、在路上行走,以及正在專心做遊戲和學習的時間不處罰孩子。

4、任何處罰都必須是實現已經和孩子有了約定,在孩子知道自己做錯,願意接受處罰時才可以實施。

5、家中任何成員,包括執行處罰者,在違反規則時,也必須和孩子一樣接受規定的處罰。


四、處罰的方式

處罰的方式必須合理、可行。

1、下列方式絕對不可用來處罰和斥責的孩子:

  • 責打孩子。

  • 冷暴力也是暴力,例如禁閉在衛生間或其他封閉式的地方,吼叫怒罵,冷嘲熱諷,使用侮辱性語言或“媽媽不要你了”這類傷害孩子心靈的話語都是冷暴力。
  • 在孩子和小朋友吵架、打架時不能立即處罰,必須先平息糾紛,在回家後心平氣和時才和孩子交談,論斷是非。

2、正確的處罰方式:

  • 0至2歲的孩子唯一可行的處罰就是:趕板起臉孔,揮動食指,用低沉而嚴肅的聲音說“媽媽不許你這樣做”。也許孩子不理解,但當他知道媽媽不高興是因為自己剛做的事,他會立刻沉靜下來,。這時媽媽繼續板著臉孔、輕搖手指、低聲而重複的說著同一句話,一邊用眼神與孩子對話。孩子可能會哭起來,這時給他一個擁抱,安慰他:“媽媽愛你,可是你以後不能再這樣做”。

  • 從3歲開始,最好的處罰方式是平“停權反省”,規定孩子在三分鐘內坐在牆角的“反省椅”或站在牆角反省自己的過錯,再在時間到了,完成處罰之後,才恢復他玩遊戲或做任何事情的權利。

  • 這個處罰有兩個要點必須嚴格遵守,一是必須事先約定好這個處罰的方式,孩子知道這是處罰,也願意接受處罰才能有效執行;二是完成處罰之後,就不再數落孩子的不是,因為孩子已經接受了處罰,承擔了後果。

還有一點:如果父母違反和孩子的約定,同樣要接受處罰,不能享有特權,這樣做父母才有威信,讓孩子感受到公平合理,增強了反省能力,堅定了改過的決心。


我是@喜仔麻麻,社會學碩士,兩個孩子的媽媽,專注於科學育兒,每天分享優質育兒內容,歡迎關注@喜仔麻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