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女性朋友想把自己“賣”給某個公司五年,然後預支200萬給男友買房,大家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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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預支給男友買房?要買也是給自己買吧。如果你們感情夠深,房子是你的以後不就是他的嗎?如果你們感情夠深,房子他會讓你買嗎?並且是以他的名義買。如果你們感情夠深,直接結婚再一起買不就行了?女人啊,睜開眼睛看看,這個男人值不值得你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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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位女性朋友,想把自己“賣給”某個公司五年,然後預支200萬元工資給男朋友買房。不知道她是異想天開呢,還是確實有這個實力?

如果你這位女性朋友只是在做白日夢呢,那咱們就不打擾她了,讓她多幸福上一會吧!

如果她已經和某個公司的老闆談好了,那說明你這位女性朋友確實是能力過人,而且肯定也不會被別人的閒言碎語所影響。那麼咱們再嘮叨多少都是廢話,咱們就還是省省吧!

如果這件事情如實地發生了,我在這裡只能發出幾聲佩服和羨慕的感嘆!

一是佩服預支200萬工資給你這位女性朋友的公司老闆,他可真是中國少有的好老闆,為他點贊!

二是羨慕你這位女性朋友的男朋友,不知道人家是運氣好呢,還是手段過人,能找到肯為他預支五年工資買房的女朋友?我在驚詫羨慕之餘,也不得不為他點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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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有倆事兒,一個是公司可不可能這樣做,另一個是一個女人為了男朋友而放棄五年的發展,這樣值不值。


先解決最簡單的問題:公司根本不會籤

除非這位朋友有能力在兩年內讓自己最少賺到200萬,否則沒有任何一家公司敢冒險籤這種“償債形式的勞務合同”,也就是說,用勞務抵償債務的情況下,除非勞動力在週期內創造價值的水平能夠達到債務數額的一倍以上,才有公司可能冒險。

各位注意,這裡還是冒險,即便這個人可以用兩年為自己創造200萬收益,公司也很難先借給她200萬,再讓她通過勞動來還債的。

各位要知道,公司用人基礎原則是人力創造價值,管理的核心目的是提升人力價值。

如果一個人想一次拿出一筆錢,然後做長達五年的還債式勞動,那隻要生兩個孩子,只需要工作三年就可以,並且還不能做重活、累活,也就是說,其實際工作可能只有兩年。

而且即便是兩年,一個每個月看不見工資,或者每個月工資僅能夠滿足生活費的日子,各位試想下,如何保證自己不會出現惰性?靠一份感恩的心嗎?

即便是這個人以往平均每年收入至少是40萬,在這種合約之下,她五年能不能創造可以帶來40萬收入的價值都是未知數,真的要聊200萬嗎?

所以沒有公司會這樣做,如果一家公司真的選擇這樣做了,其他員工可以趁早找下家了,決策層要是連如此嚴重的矛盾都能忽略,還談什麼發展。

對於第二個問題,個人認為自己舉債幫助男朋友這事兒,有點匪夷所思

不過也不能否認,這種戀愛腦還是有的,一談戀愛就上頭,然後不管不顧。

可是還是要考慮下細節問題,自己舉債五年,需要大量且低迴報,甚至沒有回報的勞動來償債,這五年自己怎麼生活呢?

我們假設說有辦法能得到200萬,比如低息貸款,或者找家人、朋友借,可是這都屬於個人舉債啊。而給男朋友買房這事兒,本質上屬於贈與關係,自己舉債給男朋友買房,別說是一個女孩子了,就是男人做這種事情,恐怕大家也都建議反對吧。

因為沒必要在一個戀愛關係上付出這麼多啊,因為這200萬導致的是5年不吃不喝,或者僅夠生存的生活品質,並不是說一個人家裡特有錢,輕鬆拿出來這麼簡單。

如果我們把200萬放在正常積累,可能至少需要這個人努力攢10年才能做到,這不值,除非是投入到婚內共同財產中,一起得益,一起舉債,一起償債,這樣起碼能讓人理解。


當然,不管怎麼說,是不是借錢給男朋友買房這件事情,別人無非也就提個醒,感情的事兒,本來誰也摻和不明白。

不過對於這個問題,別想那麼多了,沒有公司會這樣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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