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國慶率人上門搶噹噹公章,宣佈全面接管公司,俞渝僅為董事,無任何職權,你怎麼看?-悟空問答

小媛筆記


噹噹網的控制權之爭,成為了一部震驚國內金融界、企業界的大戲。兩位創始人之間的矛盾在不斷升級,本來是相敬如賓的夫妻,隨著公司逐漸做大,卻成為了股權爭奪的核心對象,甚至上演了互揭黑幕、夫妻互撕的慘狀。李國慶率人上門搶公章、財務章,但依舊未能夠改變俞渝持股比例很高的局面,在噹噹網中,因俞渝持股比例很高,公司的經營決策以及股權地位仍不能夠完全擺脫俞渝,即使李國慶單方面宣佈接管公司,但也未必起到根本上的效果。接下來,仍需要通過董事會、股東會等形式進行表決,並需要與俞渝進行協商調解,強行接管公司的做法並不妥當。如今,噹噹網的股權之爭仍在激烈上演,結果如何仍然有待觀察,作為旁觀者的我們,還是需要慢慢觀察這場股權爭奪的結果了。


郭施亮


層出不窮文章的種種分析,都沒說到點子上。這麼簡單一個問題都搞不清癥結所在,真讓人喪氣。雖說觀棋不語真君子,鄙人實在忍不住,抽空指點幾下 - 要看明白並不需要什麼法律知識,只要頭腦清楚就可以了:

1.各位專家學者眾說紛紜,但翻來覆去法律分析集中在兩個方面。最多的是糾結於“搶/奪公章”本身的法律效力上,這個當然最直接,但同時也最膚淺 – 不管結論如何。

2.另一方面的分析著眼於是否已經合法任免了董事/董事會等,這個就看的更深入了。有些還分析在婚姻法框架下夫妻持股和公司法的聯繫 – 這個就更有意義了,雖然還是隔靴搔癢。

3.其實問題的癥結不復雜 – 所有這些都根源於一個基本問題:是否召開了合法的股東會並通過了決議?沒有這個,後續行為的合法性都免談。各位要叫屈了:吾輩吃瓜群眾,怎麼知道真相。確實是,但這不就基本將答案給到你了麼?

4.為什麼這麼說?聽好了:如果真有證明合法股東會和決議的文件,肯定一開始就拋出來,為後續各種行為的合法性背書了!這可是整個事件最根本的文件,就像– 打個比方 – 宮鬥劇裡的傳位遺詔一樣:如果有,怎麼可能會藏著掖著,一定先亮出來讓各方就範啊……

5.有人要裝專家了:有可能是通過電話會形式召開的呢?那也有會議紀要/記錄呀– 否則一個公司如何向外界證明通過了股東會決議?就憑誰嗓門大?而且這麼大一個決定,如果真的召開過,在召開之前就肯定料到會有諸多反響,一定會將書面記錄準備得無懈可擊的。

6.不過,就是因為如此,我很佩服挑事人的膽氣:不亮出基本的文件,光憑自己嘴上說說/書面聲明,就想讓其它人臣服 – 真以為是皇帝,隨便說什麼都是聖旨那

投資不易,法律燒腦,但也可以聊得準確專業,簡單有趣。我是一炎堂


一炎堂


你好,我來談下我的看法。

事情來源

4月26日,李國慶到公司直奔保存公章的員工去了,以股東的名義把公章全帶走了。後面跟著4個大漢,上演了“武力奪章”。4月22日,李國慶在視頻節目《言之有李》視頻節目中說:“當然我現在只是股東,我不干預噹噹總裁的決定”。他表示企業應當慎重裁員,原因包括員工的招聘時間、融入時間都很長,以及裁員不利於企業凝聚力。

這可能就是“武力奪章”事件的起因。

事件分析

噹噹裁員只是“導火索”,事件的根本還是要去年說起。2019年10月,李國慶還在微博透露已經在去年7月底起訴離婚,但是俞渝以感情未破裂為由不同意離婚。2019年11月29日,李國慶夫婦離婚案開庭,噹噹方面表示,實際上股權在三年前已進行合法分割。資料稱,2016年8月至9月期間,俞渝、李國慶及其兒子簽署了文件,三者的持股比例分別為56%、24%和20%,期間商討和文件簽署歷時數月,律師、李國慶、俞渝、公司管理層等多人參加。目前,雙方離婚案還未最終宣判,可見李國慶這次“爆發”不僅僅是因為員工被裁,而是一個“藉口”或者是“導火索”。李國慶作為噹噹創始人,而自己的股份實際卻只有一丁點,內心也是心存不甘的,拿回自己自己應得的也是“計劃之內”的事情。

事情最新情況

噹噹官方回應稱:“李國慶夥同5人,闖入噹噹網辦公區,搶走幾十枚公章、財務章。目前,公司已經報警,公章、財務章、財務部門章即日作廢。”,現在看來公章已經作廢,這次奪章事件是衝動行為,也是李國慶不合法的行為。

事態怎麼發展,還需要持續觀察。最後希望噹噹可以健康穩健的發展,希望可以幫到你!


騰化馬雲


【《慶渝年》連續劇之率大漢搶公章】

今日有消息稱,李國慶帶領四個大漢到公司以股東的名義把公章全帶走,還在噹噹張貼了一張“告噹噹網全體員工書”,宣佈:李國慶已經於4月24日依法召開臨時股東會,作出決議:公司成立董事會,選舉李國慶為董事長與總經理。李國慶作為噹噹董事長、法人、總經理,有權依法全面接管公司,負責公司經營管理。

雖然是一出大戲,但不得不提,“搶公章”並不代表拿到公司的控制權,只要公司聲明被奪公章無效,公章即時就失效,目前噹噹網已於下午四點發聲明被奪公章即刻失效,李國慶手中的47個章已經變成沒有法律效力的“蘿蔔章”了。



法律犀牛


很簡單,李國慶這個段位的人物,且不說多年管理經驗,自己也有法律顧問,能不知道搶了公章,企業法人和董事會、股東可按法律正規手續作廢公章。

那麼李國慶為何還要“犯傻”上演“武力奪公章”?

大家還記得去年年底李國慶錄製採訪節目時談及妻子,忽然變臉摔杯子,主持人被嚇得不知所措嗎?這種忽然爆發的行為,有沒有讓人想起雙向情感障礙?抑鬱心境和躁狂,那節目上忽然發飆毫無徵兆,和這次略顯“低智商低情商”撕破臉皮結果也沒奪到權的搶公章事件,很可能是精神障礙導致的狂躁。(只是猜測[微笑])



梁京閒談


一開始這個新聞在媒體快速傳播中,就帶著非常強的偏向性。

李國慶正在把噹噹網控制權之爭引向司法仲裁,如果真到了這一步,李國慶這次基本上就是神之操作,有一定概率奪回噹噹網的實控權。

關聯這個新聞的一些關鍵詞,大漢,奪章,罷免,幾十個字,把李國慶這個北大畢業的當當創始人,隱喻成不動腦子的傻白甜。

一群人說著吃瓜看熱鬧,其實有幾個人看懂李國慶這次神之操作。對,是神之操作。

細想下,如果你是李國慶,被老婆清除一手創建的當當,只給了三億出局補償費費,想離婚分財產,前老婆現仇人的俞渝還死拖著不辦。

你設身處地的想想,是不是很氣?

採訪摔個杯子,法院門口吐個槽,怎麼了?

勝者王侯敗者寇,失勢的老虎不如狗,所以大眾觀感下,李國慶好像喪家之犬,淪為阿Q式的笑柄與娛樂段子裡的傻白甜。

看看這個問題之下多少回答把李國慶還當做噹噹的創始人?

李國慶一直沒變,他依然認為自己,有能力,有影響力,他蟄伏隱忍,苦苦思考,尋找機會。

俞渝不肯離婚,是這個事件能發生的前提,李國慶分了家產與噹噹的股權,即使少點,可能也夠了,但是俞渝不同意,拖著,耗死李國慶,對自己利益最大化的同時,還能在心態上折磨曾經的另一半,只有被活埋進痛苦婚姻的墳墓才能體驗到這種刻骨的寒冷與幽禁的黑暗。

李國慶畢竟吃得起飯,開直播,玩抖音,搞讀書會,細想這幾年,你對李國慶的印象是不是個憨憨的傻白甜,缺點腦子還有點真性情,其實還不算個裝B的實在人。

再想想你能想起俞渝的形象嗎?說了什麼?幹了什麼?宮變接手噹噹後有沒有把搞的更好?假如把方方與俞渝的照片放在一起,很多人會發現自己分不出來,偏偏兩人還有點像,不是樣貌,而是神似,你品你細品。

李國慶是帶著律師去噹噹總部,全場錄像,直接拿到公章。當然現代公司治理結構下,公章什麼的不是核心,就像噹噹網再發個文宣佈公章作廢。這是李國慶發起噹噹實際控制權的爭奪的必要手段,請相信,這是深思熟慮,仔細推敲,反覆演練,裡應外合的一次公司管理權爭奪事件。

你猜報警沒有?當然報了,你猜警察來了怎麼處理?當然沒有直接的結果,這是非常嚴肅的公司管理權爭奪事件,最終會演變成由法院確權的股權定性大案。這就是李國慶的目的。完全按公司法與公司章程,噹噹的實控權怎麼可能奪的回來?

如果有爭議就不一樣了,俞渝控制的當當宣佈公章作廢,李國慶無理取鬧就能繼續運轉噹噹嗎?不見得俞渝像國美的杜鵑一樣,強而有力。

如果進入到司法仲裁,一不小心,李國慶真的有奪回噹噹實際控制權的可能,到時候又有多少贊李國慶是王的男人。即使不行,俞渝為了省麻煩,也被迫把離婚協議簽了,李國慶之前在法院門口苦等的結果也就到手了。

想想,李國慶這手是不是神之操作呢?

國慶老師,你要是看到我的回答,歡迎私信我,我懂你。


今天你賺了嗎


印章被盜、搶或丟失怎麼辦?

1、公章在公安機關有備案,丟失後第一步由法人帶上相關資料到派出所報案,領取報案證明;

2、持報案證明及其他相關資料到報社登報聲明,讓公眾知曉印章丟失。但大部分報社會要求公司全體股東到場簽署同意聲明才可以登報;

3、持相關資料到公安局辦理新刻印章備案;

4、重新刻章,新章要與之前的章有所不同。

據噹噹網回覆,目前已經報警,並表示公章、財務章、財務部門章即日作廢。但公司股東與股東之間,因內部管理糾紛引發的印章爭奪,公安機關一般不會給予辦理印章的丟失備案,即比較難以獲得印章的重新刻制,而且即使重新刻制,公司還是會面臨兩枚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局面。而且重新辦理需要時間,不可能即日廢除,所以噹噹重刻印章還比較困難。

俞渝是否被奪權?

在此之前,噹噹是沒有董事會的。李國慶作為股東,佔股22.38%,他稱已發組建董事會,並召開董事會,通過了新的章程,並選舉他作為董事長和總經理。

噹噹自私有化後就是有限責任公司,《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需要召開股東會,且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1、俞渝和噹噹副總裁闞敏均屬於公司股東,但闞敏表示:李國慶召開的董事會,包括俞渝、闞敏在內的公司其他持股人均未收到通知,也未參與,對該臨時股東會均不知情。那李國慶召開會議修改的章程是否生效呢?我們要看噹噹網之前的公司章程如何規定股權和投票權的問題,如果出席董事會的股東,同意修改章程的人數的投票權累計超過2/3,那章程就能修改。

2、然後,有限公司董事長的選舉辦法,由章程決定。

3、如果李國慶能直接接管噹噹,那為什麼拿了公章就要走呢,如果能依法合法管理,幹嘛不直接入駐噹噹呢?他自己也說了,公章是第一步,接下來要組班子開展業務,最後才是入駐噹噹。

4、李國慶在噹噹公司張貼《告全體員工書》,明確表示會給之前裁員的員工恢復勞動關係,這既是做給原來的員工看,也是做給現在的員工看,這次跟他回公司的就有之前離職的員工。還要依法給股東分紅,這是在拉攏人心呀!要一步一步攻城略地。

但目前噹噹的管理和控制權還是在俞渝手裡的,李國慶搶走公章,並不能直接奪走管理權,只是阻礙噹噹的事務進展,給噹噹造成一定的影響。最後股權之爭的大結局到底怎樣,且看事情下一步如何發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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