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節約用水辦法明年起施行 將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價格制度

封面新聞記者 柴楓桔

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5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四川省節約用水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於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據瞭解,辦法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四川省實際制定,其中規定四川省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省節約用水的統一管理和監督工作,組織制定節約用水標準,實施用水總量控制和定額管理,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四川省發展改革部門會同省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編制節約用水規劃,指導建立健全節約用水的價格機制。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水行政、發展改革、住房城鄉建設、經濟和信息化、農業農村、教育、機關事務管理及其他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本行政區域內節約用水工作。

節約用水管理:新改擴建項目需配套節水項目

本次辦法規定四川省實行用水總量和強度控制制度,建立省、市(州)、縣(市、區)三級行政區域用水總量和強度控制指標體系,強化節約用水約束性指標管理。在新建、改建、擴建的建設項目時,應當制訂節水措施方案,配套建設節水設施,將節水設施的建設資金納入主體工程投資總概算,並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計劃用水單位年實際用水量超過年計劃用水總量30%以上的,應當進行水平衡測試,查找超量原因並進行整改。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建立健全用水統計調查制度,開展用水統計工作,實現節約用水信息共享。

節約用水措施:推動居民小區老舊管網和公共建築節約用水改造

辦法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應當優化農業產業佈局和作物種植結構,加強農業灌溉管理,發展高效農業節水灌溉方式和農耕農藝節水技術。新建、改建、擴建工業園區應當按照有關要求統籌建設工業廢水集中處理和回用設施,實現水循環梯級優化利用和廢水集中處理回用。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推動居民小區老舊管網和公共建築節約用水改造,建設節水型小區。新建公共建築應當按照相關規定安裝節水型器具和再生水回用設施,已建成的公共建築未安裝的,應當逐步更新配備。

此外,辦法還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主管部門應當建立節水獎勵和農業用水精準補貼等機制。城鎮公共供水管網覆蓋區域內,在保障居民用戶和非居民用戶合理用水需求的前提下,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價格制度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應當動態調整和評估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價格,並依法召開聽證會、論證會,充分聽取居民和有關方面的意見。超定額累進加價的收入優先用於管網和水質提升改造等,可以提取一定比例獎勵節水成效突出的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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