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利好?中央推進土地要素市場化解讀

4月9日,中央、國務院發佈《關於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的意見》,具體涉及土地、勞動力、資本、技術和數據等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意見提出推進土地要素市場化配置,建立健全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深化產業用地市場化配置改革、鼓勵盤活存量建設用地,同時完善土地管理體制。

受限於海外疫情持續蔓延,二季度中國經濟以及房地產市場下行壓力仍不容小覷,此番新政將對房地產市場將有何影響?哪些城市、哪類群體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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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要素的市場化改革是根本性的制度變革,牽動勞動力、資金要素等全方位流動。土地要素市場化配置核心在於全面市場化,以逐步統一的價格手段為槓桿,更好更快地落實土地集約化利用,在一定程度上提升農業人口財產性收入及購買力,包括以下四個方面:

其一,建立健全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逐步消弭城鄉建設用地二元價格體制。城鄉二元土地制度制約著我國城鄉住房建設的平衡,一方面,城市缺乏建設用地,土地供應彈性低,低價上漲;另一方面農村土地無法順利入市,需要通過國有土地收儲的方式,農民得不到合理補償。結果是進城的新市民無法承擔城市高昂的居住成本,極大阻礙了新型城鎮化進程。

此次意見提出要“建立健全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制定出臺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指導意見,建立公平合理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增值收益分配製度”,深化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完善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就是要讓農民從城鎮化中得到合理補償,提高農民的財產性收入,改變過去“有財產無收入”的窘境,也讓城市土地不足的問題得以緩和,在一定程度上改變住房供需矛盾。這一舉措的意義無疑能夠促進城鄉融合發展,有利於城鄉邊緣區域開發。大城市圈周邊區域將駛入發展快車道。

同時,建立健全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是各地房地產有序發展的重要前置條件,隨著城鎮化水平不斷推進,各地的農村集體土地進入到建設用地市場,以及農村集團經營性建設用地的不斷增多,未來需要從全局進行統一建設用地市場的優化配置,以提升更高效和集約化用地水平。

其二,深化產業用地市場化配置改革,降低企業用地成本,更好地支持企業乃至實體經濟平穩健康發展。工業用地採用長期租賃、先租後讓、作價入資(入股)的受讓方式,有利於降低企業用地成本,緩解企業投資資金壓力。

從產業用地政策來看,隨著產業轉型,新興產業的用地空間其實是很小的,但單宗土地出讓不可能分割成小塊進行出讓,因此無法滿足用地需求。“探索增加混合產業用地供給”將不同企業不同產業的用地需求協同起來,推動不同產業用地類型合理轉換,在產業用地上做到靈活轉換,滿足產業升級對空間及用地的需求。

其三,盤活存量建設用地這座“金礦”,加快落實土地集約化利用。近幾十年來的城市化快速發展使得城鎮的邊界不斷放大,城市建設用地也在不斷的擴大,但城市建設用地的效率是比較低的,如果城市建設再繼續擴張新空間的話,就導致政府的財政壓力較大,同時基本農田也受到衝擊,這種外延式的擴張對經濟增長是不利的。

鼓勵盤活利用國有企業存量用地,能夠最大程度緩解核心城市供地壓力。另一方面,深化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合理調配城鄉建設用地增減變化,在融合城鄉發展的同時全面助力鄉村振興。

其四、探索建立全國性的建設用地、補充耕地指標跨區域交易機制。這一點也是最需要關注的,中長期將給未來新型城鎮化建設過程中的城市群—都市圈中的中心城市帶來更多利好,極大程度緩解大城市發展空間的“用地指標”制約,便於城市群、都市圈中的中心城市獲得更多建設用地。在總量規模一定的前提下,土地跟著人走,最大程度緩解人口流入型的中心城市土地資源緊缺、供需不平衡的發展瓶頸,更好地落實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的長期調控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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