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时少一个关键步骤,养老金每年少领18952元,你说亏不亏?


随着我国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个人档案对于每个企业或者单位来说非常重要,但非国企及事业单位的公司不为职工存档案的现象普遍存在,而有无档案是否会对养老金产生影响呢,其实关键步骤在于档案里有没有【视同缴费年限】,否则养老金将会少领取18852元。


01单位不能为员工存档,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


①档案的含义


这里说的职工档案,一般是指人事档案。档案主要记录一个人的主要经历(学习及工作)、政治面貌、品德作风等个人情况的文件材料,起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在个人转正定级、职称申报、办理养老保险等相关证明时,这时档案就起到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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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单位不能为员工存档,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


对于刚毕业的学生,需要由毕业所在学校协助转递,如果是原单位可以存档,新单位不可以存档的职工,则需要由原单位协助转递档案到新单位。


假如单位不愿意接收档案,则需要本人将自己的档案从原档机构转递到户籍所在地人力资源部和社保局或者当地独立存档的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02参保人没有档案会影响领取养老金吗?


假如参保人的档案中无【视同缴费年限】的记录,退休后不会影响到养老金的领取,同样也不会少领养老金,但是,参保人档案中有【视同缴费年限】的记录,退休时没有及时提交档案认定视同工龄,可能会少领养老金。


①视同工龄年限指的是什么?


视同工龄年限是指参保人在强制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前,按照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时间,都可以作为视同工龄年限。


退休时少一个关键步骤,养老金每年少领18952元,你说亏不亏?


我们以北京为例,普通企业员工自1992年10月1日起开始实行养老保险制度,这也就意味着1992年10月1日作为视同工龄与实际缴费年限的分界点。


即1999月年10月1日参保人的连续工作年限将计入视同缴费年限,而这段时间后(1999年10月1日后)计入实际缴费年限中,退休后方可领取养老金。


国有企业则从1988年1月1日起,实行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也就意味着1988年1月1日之前,都将按照国家规定计算的视同缴费年限,退休后方可领取过渡性养老金。


03参保人未及时存档可能会少领养老金


下面,我们举个例子来分析下:


60岁的黄大爷,自1978年开始在国企单位上班,于1998年下海经商,按照历年来的社会平均工资的100%为缴纳基数,且黄大爷在这期间按时缴纳职工社保,累计缴纳年限为22年,个人账户储存额为12万元。


退休时少一个关键步骤,养老金每年少领18952元,你说亏不亏?


黄大爷退休时每月的养老金为:


根据养老金计算公式:


①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一年度月均社平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②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60岁为139个月)

③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上一年度月均社会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实施社保前的缴费年限×指数(1-1.4%)


基础养老金:7855×(1+1)÷2×22%=1728.1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120000÷139=863.31元;

过渡性养老金:7855×1×20×1%=1571元;


由此得出,视同缴费年限20年,且按照北京的社会平均工资的100%缴纳社保的黄大爷,退休后每月可以领取4162.41元(上诉三个数据总额)。


退休时少一个关键步骤,养老金每年少领18952元,你说亏不亏?


若黄大爷的单位为其存档,那么黄大爷在1998年前所缴纳的社保年限即为视同缴费年限,退休后每个月可以多领取1571元的养老金,一年就多领18852元,否则将少领养老金。


档案中有相关证明视同缴费年限的材料,如果参保人未及时去当地社保局证明的情况下,就可能会造成死档,像黄大爷一样20年工龄在退休时忘记审档,就可能会少领取18852元养老金。


所以,有人事档案且存在视同缴费年限的职工需要留意此情况,及时单位不能为其存档,本人也要将档案存至户籍所在地,否则将少领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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