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當下,租房者要求減免租金,可以不同意嗎?

什麼人這樣


您好,我來回答您這個問題,疫情當前,除非國家有針對房主和個體工商戶有補貼政策,否則應該不予減免房租,因為很多房主買房出租也是一用投資手段,工商戶和房客的利益是用現有的房子為自己創造利益和得到利益最大化,而房主也是需要用房租來創造價值和收益,其實兩者的目的性是相同的!不能因為一些不可抗拒的因素就武斷否定哪一方為失利者而需要減免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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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問題可以從兩個角度進行解讀。

首先是法律、政策角度,拒絕免租是否違法呢?

答案是否定的。受本次疫情影響,國家各級政府出臺了相應的文件呼籲共渡難關,鼓勵減租、免租。這些文件性質,屬於“行政指導”,簡而言之,就是具備倡導性但不具備強制性。租賃關係屬於民事法律關係,體現的是意思自治原則,拒絕免租不違反相關法律規定。

其次,從合同履行角度上看,能否援引“不可抗力”條款,拒絕支付房租?

這個問題需要具體分析。疫情影響,可被認為屬於“不可抗力”。不可抗力作為合同履行的抗辯理由,在因果關係上有很強的要求,需要因不可抗力直接影響合同履行,且抗辯的方式要符合限度。

最高人民法院出臺了相應的指導意見,受疫情影響,法院會加強以走訪、協調、調解等方式促成糾紛解決,若企業因疫情影響導致租金給付困難而涉訴,法院會協調保障企業復工復產。

困難時期,希望大家團結一致,共克時艱。


李凱揚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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