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就能拿到補償嗎?為什麼很多人想勝訴?總算知道答案了

近年來隨著我國城市化進程突飛猛進,城市建設的加速導致了房屋拆遷呈現出快速上升的狀態。

在徵收拆遷案件中,打贏了官司最終能不能同時獲取合理的補償?這是被拆遷人最關心的。今天,盛廷律師給各位關心此問題的當事人分析清楚這個問題。

打官司就能拿到補償嗎?為什麼很多人想勝訴?總算知道答案了

先說結論:打贏了官司極有可能獲得被徵收人理想的補償金額。

具體理由如下:

一、行政賠償訴訟

在涉及房屋被強拆的行政賠償的訴訟中,一旦被拆遷人主張的金額全部或大部分被法院支持,那麼最終法院認定的賠償金額就是被拆遷人能獲得的最終金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2012修正)》“第四條第三項:

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財產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三)違法徵收、徵用財產的;”


可知:涉及房屋被強拆的行政賠償的訴訟中,打贏了官司是有賠償的。

二、信息公開、行政複議之訴

在其它程序性訴訟中如信息公開之訴行政複議之訴中,一旦獲得全面勝訴,那麼被徵收人將掌握補償談判的主動權,佔據有利地位。

以盛廷的新農村搬遷法律服務產品為例,協議搬遷是常見的新農村建設方式,通過協議搬遷改善百姓的生活環境和居住條件。


打官司就能拿到補償嗎?為什麼很多人想勝訴?總算知道答案了

由於協議搬遷的主體通常是村委會而不是行政機關,並且協議搬遷形式上存在著極強的自願性。當百姓在新農村建設中遇到協議搬遷事宜時,通常進退兩難,同意搬遷尚需自己補貼上畢生積蓄方可住進新居,不同意搬遷就會被落單,甚至連基本的生活保障諸如水、電、道路通行都得不到保障,而且隨時有被村委會以斷水斷電斷路的形式逼遷的風險。

同時由於協議搬遷的自願性原則、非政府主導性原則,直接導致無法請求政府履行相應的安置補償職責。

因此如不對協議搬遷行為進行系統的合法性、公平性認識,可能百姓合法權益得不到保護。搬遷律師可為被搬遷人設計合理的程序性訴訟,從而使被搬遷人獲得滿意的補償。

前述說明可知,程序性訴訟中如信息公開之訴、行政複議之訴中,一旦獲得全面勝訴,那麼新農村建設的被徵收人將掌握補償談判的主動權。

同時在服務過程中盛廷律師會幫助被搬遷人選擇適合其具體情況的法律服務方案,以便更有效地維權,避免陷入打贏了官司久久得不到合理補償的尷尬局面。

綜上所述,只要打贏了官司極有可能獲得被徵收人的理想的補償金額。

三、律師提醒

盛廷律師想提示廣大被徵收人,訴訟維權牽涉眾多專業的法律問題,打贏官司能否獲得補償的問題只是最為基礎的問題之一。

一定要委託專業徵收維權律師操作,而儘量不要嘗試自行發起訴訟維權。

因為徵收拆遷領域涉及的訴訟程序極為複雜多變,一旦選錯了訴訟程序,極有可能會對維權的全局起到反作用,那樣就得不償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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