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男女緣何愛離婚


現代男女緣何愛離婚

前段時間微博上有一條熱搜叫“疫情結束後你最想幹什麼”。儘管答案五花八門,但是有很多人的回答是“馬上離婚”。事實證明,這並不是一句玩笑話。媒體報道,3月初,西安市17個婚姻登記處上班後,多個婚姻登記處的離婚預約天天爆滿。特別需要強調的是,這種情況並非某個地區的特例,而是帶有很強的普遍性。

真的是疫情的原因讓人們更容易離婚嗎?比如說,一方面是疫情期間居家不出門讓夫妻之間的生活矛盾累積爆發,量變引起質變。另一方面就是居家期間無法辦理離婚手續導致解除隔離後的離婚數量井噴。其實,疫情解封后人們排隊離婚的現象只是我國離婚率日益增長的小插曲,疫情因素只是偶發性因素,並不是現代人更願意離婚的根本原因。

離婚率的持續上升和人們看待婚姻的本質有密切關係。婚姻制度有一個歷史變遷的過程,因為人們對婚姻的認識也具有很強的地域和文化色彩。在前現代社會,有的人認為婚姻是神的安排,因此不能離婚,離婚是對神的褻瀆。有的人認為婚姻是兩個家庭的結合,因此離婚具有嚴格的條件。這些認識的背後都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在婚姻的締結和解除中個人並無太高的地位,夫妻兩人的選擇自由處於非常狹小的空間。因此,離婚也不可能賦予夫妻兩人太多的選擇自由,自由離婚幾乎是很困難的事情。

現代人對婚姻的認識有了轉變,更為強調婚姻的本質在於兩個人之間的愛情結合。在歷史上,人們會把婚姻當作家族聯合的方式,或者當作繁衍和撫育後代的重要形式,但是夫妻雙方的愛情並不是影響婚姻的首要因素。正因為愛情在婚姻實踐中的少見,我們才會看到很多追求和謳歌愛情的戲劇、詩歌和小說等文學作品。在當下,人們更為注重婚姻的感情因素,認為沒有感情的婚姻就是一種包辦和買賣,因此離婚的條件就是需要感情破裂。因為感情是易變的,那麼感情作為維繫婚姻的紐帶面臨著一種不確定性。這也導致在實踐中,閃婚閃離的現象日益增多。

離婚率上升的背後也隱藏著個體獨立性的日益增強。儘管婚姻存在多種形式,但是一夫一妻制是現代婚姻的主流,那麼婚姻生活也是兩個人“合夥”過日子的形式。這種“合夥”的解散可能取決於兩個人的感情是否融洽或者利益是否穩固,但是雙方的依賴性越強那麼離婚的可能性就越弱。在古代社會中,婚姻中的女性處於依附地位,離婚對於女性是一種生存上災難。男女平等發展讓婚姻中的雙方,尤其是女性更具獨立性,這種獨立性不僅僅體現在經濟上,還有文化觀念上。因此,離婚並不會讓女性普遍性地面臨著生存壓力,而個體獨立性的增強也改變著人們的道德觀念,離婚不再被認為是一種不道德的事情。“能過就過,不能過就離”代替了以往的“差不多湊合著過吧”。

這種說法並不是在鼓勵離婚,而是讓我們看到離婚率升高背後的深層次原因,讓我們更清醒地審視現代社會中婚姻觀念的變化以及如何應對這種變化,讓我們更好地促進婚姻家庭生活的和諧、穩定和美滿。

(作者系吉林大學法學院教授)

來源: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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