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受害人,卻成詐騙者!

己所不欲,卻施於人?!

王某在網絡上遭遇了刷單詐騙,被騙700元后,不去報案止損,卻用相同的手段詐騙他人。結果,他由受害者變成了犯罪嫌疑人。4月11日,王某因電信網絡詐騙被哈爾濱市公安局依蘭縣局抓獲。

本是受害人,卻成詐騙者!

4月10日,依蘭縣公安局工作中發現,某qq號的使用者存在實施“刷單”類電信網絡詐騙的嫌疑。縣局刑偵大隊立即開展行動,確定了其犯罪事實。隨後,偵查員驅車600多公里,輾轉4個城市,歷經11個小時,於4月11日,在伊春市將涉嫌電信網絡詐騙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抓獲。

本是受害人,卻成詐騙者!


經訊問,犯罪嫌疑人王某稱曾遭遇過“刷單”詐騙,被騙700元。王某被騙後,卻認為這種方式利益可觀,並能挽回自己的損失,於是王某在網上找到了“師傅”,學會了“刷單”詐騙的方法,詐騙了一名山東省受害人10488元。事後,王某與“師傅”分贓,王某非法所得8044元,“師傅”非法所得2000元。

犯罪嫌疑人王某稱:“沒想到,剛騙成功一次就被警察抓到了,騙到的錢還沒敢花呢。”

目前,王某已被警方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涉案的其他犯罪嫌疑人正在抓捕中。


哈市警方提醒:刷單就是詐騙!若自己被騙,請立即撥打110報警,切莫去騙他人,法網恢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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